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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贸易结算迈出实质一步;央行设副行长及货政二司专责管人民币国际化事务
《财经》记者 温秀 张曼 实习记者 王紫雾
经过近三个月的延宕,被寄予厚望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7月2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次日,又公布了相关细则。至此,距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有85天。同一天,上海已拟举行正式启动人民币结算的仪式,后因“技术原因”取消。
无论如何,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已如箭在弦,但人民币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如何次第展开,仍然充满着未知数。
临门一脚
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据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会议并未一同确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而是要求各部门继续修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从4月9日起,央行即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官员开会,讨论如何完善试点方案的有关细节,以争取5月能够获批推出。
但随着会商的进行,各方发现,需要解决的细节问题“千头万绪”,远较当初想像的复杂。
上述人士介绍,修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囊括了国内外人民币清算安排,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以及跨境贸易中涉及的进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问题。
在细则会商过程中,出口退税问题成为了各部门着力讨论的“头等问题”。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试点地区的一些进出口业务,将不再经过收汇、核销等原本由外管局控制的环节,这使得税务部门对这些业务的监管风险加大,需要在退税办理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文件要求上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是细则迟迟无法出台的重要原因。
中国银行副行长王永利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曾表示,出口退税问题可以通过记账货币的方式解决。具体做法是:用两个不同的货币符号进行区别,即国内流通的人民币用一个符号,而用于与他国或地区贸易结算的人民币,则使用另外一个符号。海关在进出口时可以据此甄别,决定是否应当享受退税。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国税总局已经对人民币贸易结算中的出口退税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其他部门的意见,相关政策已处在最后程序阶段,近期可能推出。7月2日发布的《办法》,亦要求对出口信息进行细致跟踪,或将有利于解决出口退税的基础问题。
从开立账户、资金往来,到结算收支、余额管理,乃至进出口海关监管、出口退税操作,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开展涉及一系列复杂的监管审批环节,这也正是《办法》迟迟未能出台的主因。
两种路径
7月2日出台的《办法》,为整个流程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办法》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首先明确了试点企业如何确定,即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荐试点企业,由央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最终审核确定。据央行行长周小川介绍,内地试点企业应该有数百家。
其次,划定了清算、结算、代理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办法》规定,央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共同认可中国银行担任港澳两地的清算行。
境内的代理银行与结算银行,则没有在《办法》中明确指定。但根据《办法》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同时境内代理与结算银行都可提供结算服务。
除了基本的清算、结算业务,《办法》还允许相关银行提供一定的人民币融资及其他服务。一位国有大型银行战略部负责人表示,贸易结算本身就应该包括融资的层次,比如企业的钱没到账上,银行就开始给对手方付账,相当于给了一笔贷款。“贸易结算一展开,自然会涉及人民币融资、投资等问题,逐渐就会推动人民币海外市场的形成,进而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
《办法》的第三个主要内容事涉税务、外汇方面的管理。央行有关负责人明确,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但境内的代理和结算银行仍要向税务局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数据、资料。
根据《办法》规定,试点企业要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二是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完成。
据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骆志恒介绍,按照第一种路径,境外企业A首先选择一家设于香港的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参与银行(下称参与银行),开设一个人民币企业账户,然后香港的参与银行负责与中银香港(惟一清算行)进行清算,最后由中银香港再跟境内企业B所开设账户的内地结算银行进行清算与结算。
第二种路径则允许企业A在境内代理银行开设账户,然后由该境内代理行与内地企业B的境内结算银行直接进行贸易清算与结算,从而省去了经过香港清算行的这一中间环节。
两种路径的设计,在业内人士看来,反映了中央在上海与香港之间的政策平衡。对此,中银香港经济研究主管谢国梁表示,选择何种结算路径主要是基于企业自身的选择,比如在哪个地方结算成本更低、手续更简单。“总体而言,人民币贸易结算只是为企业增加一种结算的方式,不会在区域上改变现有的贸易网络。”
需求几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一直被外界视为人民币国际化的一次试水,而人民币能否成为国际上计价、结算和储备的货币,仍然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和意愿。
此前,市场多预期人民币结算市场会迅速形成较大的规模。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做好全面开展业务的准备,包括完成相关人员培训、网络设计、签署清算协议等。不过亦有人士表示,目前的市场需求不像大家想像得那么多,“不成规模不成片”。
在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看来,在人民币结算业务实行初期,业务量、实施范围应该都比较小,“初期的象征意义更大一些”,问题在于具体实施方案能否有效地把需求激发出来。
业内亦有人士担心,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推行后,由于人民币现处于升值状态,很可能当中国企业进行出口业务时,外方仍偏向支付外汇,而仅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进口业务的结算,其结果便容易导致人民币大量流出、外汇储备继续增加。
针对上述担心,连平表示,随着人民币升值,将有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投资,这样形成的趋势是“人民币作为贸易资金从经常项目下流出去,再从资本项目下流回来”,最终有利于树立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如果推进,下一步恐怕还会涉及资本市场是否需要开放的问题。人家持有大量人民币,是否允许他们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和期货?”中行副行长王永利表示,允许实行人民币贸易结算仅仅是个开始。
国际化布局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人民币国际化的展开,央行一系列的人事和机构布局也正在酝酿中。
《财经》记者获悉,央行早先已申请系统内的两名高层领导轮换,由一名专职副行长专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行使协调之职。
此外,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实施,以及中国央行与其他货币当局陆续签订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溢出效应出现,使得国内货币政策须开始考虑境外因素,货币政策工作因此也更为繁多,增设新的相关职能部门势在必行。一位资深外汇管理人士也表示,试点准备及推进过程中,协调多部门必然有难度。在一个部门看来重要的工作,其他部门的优先次序未必如此。因此,单设一个部门以统筹协调也是必然。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随着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的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有加速之势,央行正酝酿成立一个新的司局级部门,负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此即货币政策二司。根据2008年中通过的央行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的改革方案),这一部门的职责包括:拟订人民币汇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实施外汇市场调控方案,调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协助有关方面提出资本项目兑换政策建议等。
设立货币政策二司专管人民币国际化,也有防范“人民币国际化将明显增加宏观调控难度,削弱国家调控物价和GDP增速等经济目标的能力”的考虑。一名资深金融人士分析称,当国内出现通胀和经济过热迹象时,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自然是加息和收紧银根。但一旦人民幣实现国际化,在境外兑换及跨境流动更加自由情况下,加息和升值预期势必导致境外资金被大量兑成人民币并最终流入境内金融市场,以致出现银根宽松、流动性泛滥以及通胀和经济热上加热等与宏观调控目标不一致的结果。
“现在的形势对中国是个好时机,因为我们和很多国家的逆差都很大,正是推广人民币影响力的机会。”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认为,“不是先破后立,而是以立为主,人民币单边的贸易结算或本币互换,本身也是‘星星之火’,可以让更多的国家认可人民币,这是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一个过程。”■
本刊记者王端对此文亦有贡献
《财经》记者 温秀 张曼 实习记者 王紫雾
经过近三个月的延宕,被寄予厚望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7月2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次日,又公布了相关细则。至此,距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有85天。同一天,上海已拟举行正式启动人民币结算的仪式,后因“技术原因”取消。
无论如何,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已如箭在弦,但人民币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如何次第展开,仍然充满着未知数。
临门一脚
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据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会议并未一同确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而是要求各部门继续修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从4月9日起,央行即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官员开会,讨论如何完善试点方案的有关细节,以争取5月能够获批推出。
但随着会商的进行,各方发现,需要解决的细节问题“千头万绪”,远较当初想像的复杂。
上述人士介绍,修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囊括了国内外人民币清算安排,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以及跨境贸易中涉及的进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问题。
在细则会商过程中,出口退税问题成为了各部门着力讨论的“头等问题”。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试点地区的一些进出口业务,将不再经过收汇、核销等原本由外管局控制的环节,这使得税务部门对这些业务的监管风险加大,需要在退税办理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文件要求上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是细则迟迟无法出台的重要原因。
中国银行副行长王永利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曾表示,出口退税问题可以通过记账货币的方式解决。具体做法是:用两个不同的货币符号进行区别,即国内流通的人民币用一个符号,而用于与他国或地区贸易结算的人民币,则使用另外一个符号。海关在进出口时可以据此甄别,决定是否应当享受退税。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国税总局已经对人民币贸易结算中的出口退税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其他部门的意见,相关政策已处在最后程序阶段,近期可能推出。7月2日发布的《办法》,亦要求对出口信息进行细致跟踪,或将有利于解决出口退税的基础问题。
从开立账户、资金往来,到结算收支、余额管理,乃至进出口海关监管、出口退税操作,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开展涉及一系列复杂的监管审批环节,这也正是《办法》迟迟未能出台的主因。
两种路径
7月2日出台的《办法》,为整个流程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办法》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首先明确了试点企业如何确定,即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荐试点企业,由央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最终审核确定。据央行行长周小川介绍,内地试点企业应该有数百家。
其次,划定了清算、结算、代理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办法》规定,央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共同认可中国银行担任港澳两地的清算行。
境内的代理银行与结算银行,则没有在《办法》中明确指定。但根据《办法》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同时境内代理与结算银行都可提供结算服务。
除了基本的清算、结算业务,《办法》还允许相关银行提供一定的人民币融资及其他服务。一位国有大型银行战略部负责人表示,贸易结算本身就应该包括融资的层次,比如企业的钱没到账上,银行就开始给对手方付账,相当于给了一笔贷款。“贸易结算一展开,自然会涉及人民币融资、投资等问题,逐渐就会推动人民币海外市场的形成,进而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
《办法》的第三个主要内容事涉税务、外汇方面的管理。央行有关负责人明确,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但境内的代理和结算银行仍要向税务局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数据、资料。
根据《办法》规定,试点企业要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二是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完成。
据中银国际研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骆志恒介绍,按照第一种路径,境外企业A首先选择一家设于香港的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参与银行(下称参与银行),开设一个人民币企业账户,然后香港的参与银行负责与中银香港(惟一清算行)进行清算,最后由中银香港再跟境内企业B所开设账户的内地结算银行进行清算与结算。
第二种路径则允许企业A在境内代理银行开设账户,然后由该境内代理行与内地企业B的境内结算银行直接进行贸易清算与结算,从而省去了经过香港清算行的这一中间环节。
两种路径的设计,在业内人士看来,反映了中央在上海与香港之间的政策平衡。对此,中银香港经济研究主管谢国梁表示,选择何种结算路径主要是基于企业自身的选择,比如在哪个地方结算成本更低、手续更简单。“总体而言,人民币贸易结算只是为企业增加一种结算的方式,不会在区域上改变现有的贸易网络。”
需求几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一直被外界视为人民币国际化的一次试水,而人民币能否成为国际上计价、结算和储备的货币,仍然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和意愿。
此前,市场多预期人民币结算市场会迅速形成较大的规模。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做好全面开展业务的准备,包括完成相关人员培训、网络设计、签署清算协议等。不过亦有人士表示,目前的市场需求不像大家想像得那么多,“不成规模不成片”。
在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看来,在人民币结算业务实行初期,业务量、实施范围应该都比较小,“初期的象征意义更大一些”,问题在于具体实施方案能否有效地把需求激发出来。
业内亦有人士担心,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推行后,由于人民币现处于升值状态,很可能当中国企业进行出口业务时,外方仍偏向支付外汇,而仅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进口业务的结算,其结果便容易导致人民币大量流出、外汇储备继续增加。
针对上述担心,连平表示,随着人民币升值,将有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愿意用人民币进行投资,这样形成的趋势是“人民币作为贸易资金从经常项目下流出去,再从资本项目下流回来”,最终有利于树立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如果推进,下一步恐怕还会涉及资本市场是否需要开放的问题。人家持有大量人民币,是否允许他们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和期货?”中行副行长王永利表示,允许实行人民币贸易结算仅仅是个开始。
国际化布局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人民币国际化的展开,央行一系列的人事和机构布局也正在酝酿中。
《财经》记者获悉,央行早先已申请系统内的两名高层领导轮换,由一名专职副行长专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行使协调之职。
此外,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实施,以及中国央行与其他货币当局陆续签订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溢出效应出现,使得国内货币政策须开始考虑境外因素,货币政策工作因此也更为繁多,增设新的相关职能部门势在必行。一位资深外汇管理人士也表示,试点准备及推进过程中,协调多部门必然有难度。在一个部门看来重要的工作,其他部门的优先次序未必如此。因此,单设一个部门以统筹协调也是必然。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随着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的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有加速之势,央行正酝酿成立一个新的司局级部门,负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此即货币政策二司。根据2008年中通过的央行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的改革方案),这一部门的职责包括:拟订人民币汇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实施外汇市场调控方案,调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协助有关方面提出资本项目兑换政策建议等。
设立货币政策二司专管人民币国际化,也有防范“人民币国际化将明显增加宏观调控难度,削弱国家调控物价和GDP增速等经济目标的能力”的考虑。一名资深金融人士分析称,当国内出现通胀和经济过热迹象时,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自然是加息和收紧银根。但一旦人民幣实现国际化,在境外兑换及跨境流动更加自由情况下,加息和升值预期势必导致境外资金被大量兑成人民币并最终流入境内金融市场,以致出现银根宽松、流动性泛滥以及通胀和经济热上加热等与宏观调控目标不一致的结果。
“现在的形势对中国是个好时机,因为我们和很多国家的逆差都很大,正是推广人民币影响力的机会。”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认为,“不是先破后立,而是以立为主,人民币单边的贸易结算或本币互换,本身也是‘星星之火’,可以让更多的国家认可人民币,这是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一个过程。”■
本刊记者王端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