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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制定档案法规,旨在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法》颁布以来,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档案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由于个别单位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导致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时有发生。
【关键词】档案法规体系;法制化建议;思考
档案法规,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各种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制定档案法规,旨在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构建档案法规体系,有利于增强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修订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对于促进档案法制统一、保障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方档案法规是国家档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是规范本地区档案事物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档案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档案法规体系由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中央档案行政规章、地方档案法规、地方档案行政规章五个部分构成,地方档案法规是我国档案法规体系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档案法》颁布以来,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档案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档案工作法制化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指档案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法规体系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前提条件,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则是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现阶段的档案法规体系由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中央档案行政规章、地方档案法规、地方档案行政规章五个部分构成,地方档案法规是我国档案法规体系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个别单位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导致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意识淡薄,法规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对档案法规的宣传,再加上部分单位领导对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不重视,使得大众对档案法制意识淡薄,导致档案行政执法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为实施执法行为增加了难度。虽然近几年我国的档案法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档案法制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执法严密性,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低下,实践能力较差
档案法制体系建设需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但是不少单位的档案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理念、法制业务素质等基本不能适应档案法制建设的需要。有的执法人员尽管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也是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无法实践应用到现实中,这与档案法制体系建设要求相差太远。
二、档案法制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广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档案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大众自觉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为档案法制化建设营造一个优良的外部环境。
(二)深入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在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依法履行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应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与独立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规案件,对违法违规现象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强化依法监督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机制,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组(队)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通过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下发《行政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规范档案执法,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力度,改变执法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的不利局面。
(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打造专业过硬的执法队伍
通过经常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打造出一支既具备系统的档案工作知识,又熟悉和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的专业档案执法队伍,为强化档案法制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档案事业作为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一部分,将逐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完善适合于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档案法规体系有利于依法治档,保障档案事业全面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档案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档案事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其中地方性档案法规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档案法规体系、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国家立法缺乏了解和研究、立法技术不成熟、各地情况不平衡等原因,地方档案立法与法律、行政法规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对加强地方档案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档案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方档案立法在推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沧海一粟;档案行政执法问题[J];档案管理;2011年04期
[2]刘晓利;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规 完善学校档案管理工作[J];河北教育(综合版);2011年Z1期
[3]雷文彬;新时期依法治档的前瞻与思考[J];云南档案;2011年08期
【关键词】档案法规体系;法制化建议;思考
档案法规,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各种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制定档案法规,旨在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构建档案法规体系,有利于增强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修订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对于促进档案法制统一、保障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方档案法规是国家档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是规范本地区档案事物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档案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档案法规体系由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中央档案行政规章、地方档案法规、地方档案行政规章五个部分构成,地方档案法规是我国档案法规体系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档案法》颁布以来,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档案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档案工作法制化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指档案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法规体系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前提条件,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则是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现阶段的档案法规体系由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中央档案行政规章、地方档案法规、地方档案行政规章五个部分构成,地方档案法规是我国档案法规体系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个别单位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导致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意识淡薄,法规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对档案法规的宣传,再加上部分单位领导对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不重视,使得大众对档案法制意识淡薄,导致档案行政执法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为实施执法行为增加了难度。虽然近几年我国的档案法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档案法制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执法严密性,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低下,实践能力较差
档案法制体系建设需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但是不少单位的档案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理念、法制业务素质等基本不能适应档案法制建设的需要。有的执法人员尽管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也是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无法实践应用到现实中,这与档案法制体系建设要求相差太远。
二、档案法制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广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档案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大众自觉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为档案法制化建设营造一个优良的外部环境。
(二)深入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在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依法履行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应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与独立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规案件,对违法违规现象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强化依法监督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机制,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组(队)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通过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下发《行政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规范档案执法,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的执法力度,改变执法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的不利局面。
(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打造专业过硬的执法队伍
通过经常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打造出一支既具备系统的档案工作知识,又熟悉和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的专业档案执法队伍,为强化档案法制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档案事业作为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一部分,将逐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完善适合于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档案法规体系有利于依法治档,保障档案事业全面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档案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档案事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其中地方性档案法规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档案法规体系、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国家立法缺乏了解和研究、立法技术不成熟、各地情况不平衡等原因,地方档案立法与法律、行政法规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对加强地方档案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档案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方档案立法在推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沧海一粟;档案行政执法问题[J];档案管理;2011年04期
[2]刘晓利;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规 完善学校档案管理工作[J];河北教育(综合版);2011年Z1期
[3]雷文彬;新时期依法治档的前瞻与思考[J];云南档案;2011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