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手机为什么也要搜查证

来源 :方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nt102110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霍姆斯大法官也提出异议,法官不能让这种“肮脏交易”得逞,“政府违法比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更为邪恶!”
  10月1日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媒体解读:个人电邮、微信、博客、微博、朋友圈、网盘内容从此成“呈堂证供”。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学者指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警方必须依法搜查公民电子数据。搜查权如何约束?放眼海外,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严禁公权力无证搜查。此后两百年,警察搜查权和公民隐私权一路拔河角力,渐趋白热化。沃伦法院高举宪法大旗,使各州刑事程序全面宪法化。在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更是宣布,警方无搜查证,不得搜查个人手机内容……
  被滥用的搜查权
  美国对搜查权的警惕由来已久。
  彼时,富饶的北美十三州,吸引无数欧洲移民远渡重洋寻求财富和自由,也让英国政府心动不已。1754年英国国会通过《海关法》,授权税吏持通用令状搜查北美殖民地居民住所,扣押一切“禁止和未报关”的商品。
  截止1750年,治安官手中唯一的搜查令就是通用搜捕状。学者卡迪希称之为“通用搜捕状的殖民地瘟疫”时期,殖民当局拥有几乎无限的权力,随时随地对人进行搜查,极少受到制约。
  1767年英国财政大臣唐森德提议,国会通过四项向殖民地征税的法案。新法规定自英国输往殖民地的纸张、玻璃、铅、颜料、茶叶一律征收进口税;英国海关税吏有权闯入殖民地民宅、货栈、店铺,搜查违禁物品和走私货物。
  税吏肆无忌惮搜查个人人身、房屋,激起北美民众公愤,一致要求废除恶法。同年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通过《权利法案》,明确禁止使用通用搜捕状:“为官员或执法人员签发一般搜查证或逮捕证,使其在未获得犯罪事实的证据之前可借此搜查可疑地点,或逮捕未经指名或其罪行未经具体说明且无证据佐证的人,这实属一种严重的错误和压迫行为,绝对不应签发。”这一禁令也成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先声。
  政府违法比纵容犯罪更可怕
  独立战争一胜利,美国在1792年通过宪法十条修正案(又称《权利法案》)。第四条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只有54个单词的第四条修正案,严格要求警方必须先获得司法认可的搜查令,才能进行搜查和扣押。通常在执法人员提供充足的理由并宣誓保证后,由法官发出搜查令,搜查和扣押必须限制在搜查令规定的范围内。
  刚开始,大法官一般以财产权为中心解读第四条修正案。1896年博伊德诉美国案中,最高法院得出结论:“违反(第四条修正案)的实质,不在于破门而入,也不在于乱翻抽屉,而在于侵犯了个人对于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财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1928年奥姆斯泰德诉美国一案中,联邦执法官员在没有搜查证授权的情况下,对奥姆斯泰德与他人通过住宅电话、办公电话进行的交谈,以搭线监听的方式实施搜查。最高法院多数法官主张,第四条修正案适用于物理性的侵扰,但对电话窃听等其他形式的警方监控没有约束力。理由是这些谈话是无形的,不属于“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范围,不受宪法的保护。
  布兰代斯大法官对此坚决反对,认为“政府对个人隐私每一次非法侵犯,不论所采用的手段如何,都应被认定为违反了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联邦政府作为无所不在的老师,其违反州法的窃听行为不应得到法院支持。霍姆斯大法官也提出异议,法官不能让这种“肮脏交易”得逞,“政府违法比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更为邪恶!”
  窃听、定位都要搜查证
  1961年的马普诉俄亥俄州案中,最高法院沃伦大法官,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将第四条修正案应用到了各州。“第四条修正案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轰轰烈烈的美国刑事程序宪法化革命就此全面打响!
  同年在西尔弗曼诉美国案中,最高法院指出,第四条修正案的“核心就是一个人回到自己家中后,就有不受不合理政府侵扰的权利”。警方插入当事人墙壁的针型麦克风,虽然只是刚刚穿透谈话人一侧的墙壁,却构成物理上的侵入,因此被认定为非法搜查。
  1967年大名鼎鼎的卡兹诉美国案,无搜查证的联邦执法官员,在公共电话亭装置窃听器,窃听卡兹与他人的通话。大法官推翻先例——“物理侵入”法则,一举将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扩展到电子监控。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最高法院开始意识到,“物理侵入”理论“既不是好的物理学标准,也不是理想的法律规则。”因此,最高法院宣布,侵害理论不再是支配性的分析方法。
  在一个又一个新案例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它们属于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也就是,构成“非法搜查”行为。这些案例包括未取得搜查证,2001年凯莉欧诉美国案中,警方使用热像仪,扫描私人住宅以确定住户是否种植大麻;2012年美国诉琼斯案中,执法人员偷偷在私人车中安放全球定位系统设备。
  “在住宅里,所有的细节都属于私密细节,因为住宅的所有区域都不应受到政府耳目的窥探。”大法官斯卡利亚在凯莉欧案判决书写道,“第四条修正案对住宅的保护,从未与信息质与量的大小捆绑在一起。”
  无搜查证不能查手机
  最高法院领风气之先,但街头执法的警察,始终满腹狐疑,自行其是。“最高法院判决将由众多上诉法院、初审法院法官、地方法官、警长和警官进行解释,他们基于实用主义目的作出的解释,将会变成上帝的命令。”阿姆斯特朗教授观察。换言之,警棍下的法律,与九名大法官宣布的法律,大相径庭。
  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走下坡路了吗?学者德雷斯勒指出:“有争议的警方侦查技术,使用秘密警察刺探信息、侵入开放区域、直升机高空监控庭院、警犬嗅探私人住宅前门、翻捡私人垃圾,最高法院几乎总是判决它们不属于第四条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不构成搜查。”
  但在2014年6月,最高法院以9:0的表决,罕见地裁定手机内容属公民隐私不得侵犯。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判决书,“美国大革命背后的一个驱动力就是对通用搜捕证的反感,这种搜捕证允许英国军官用不受限制的搜查,在人家里翻箱倒柜,寻找犯罪活动的证据。”他补充说,“现代技术让个人能够将这些信息握在手里这个事实,并不让这些信息变得不值得受到美国建国者为之奋斗而赢得的保护。手机的内容应受到保护。”
  最后,大法官一锤定音:“警察想搜查手机,必须向法官申请搜查证。”
  “这个裁定将为每年1200万被逮捕的人提供保护,其中很多人只是犯了点小罪。判决的影响可能会更广。这一裁定几乎肯定也适用于对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搜查。”《纽约时报》盛赞这是数字时代隐私权的一次全面胜利。
其他文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大歹村距离从江县城约25公里,从县城驱车沿沙石道一路爬坡近一小时,可远远望见两层黑瓦作顶、刷有白灰的砖楼房,即大歹小学。  相对于周遭依山而建、高低错落的全木质结构的吊脚民居,这幢两层的教学楼无疑是当地最好的房子。  数十名光脚的孩子在没有旗杆的教学楼前来回疯跑。为吸引来客的目光,不时高声合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叔叔再见……”更有甚者腾空跳跃,不停地撸上
作为新田园诗派的代表诗人,路玉香对改革开改以来中国乡村生活的变革发展予以了真切而深刻地关注,诗歌既洋溢着鲜明的时代精神,又饱含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诗集《诗苑鸟语》将时代
王彩霞开始接到王志国和庞兴民分别打来的倾诉电话,而且电话越来越频繁,两个年过六十的老人像小孩子一样向她告状,互相诉说对方的不是.
弯拱桥作为一种空间结构物,其自由振动也呈现出空间特性,通过对弯拱桥模型的自振频率及振型的测试,分析了模型的自振特性及自振规律.试验表明,弯拱内外侧的振型和振幅存在着
针对均匀温度场中弹性直杆非线性振动方程,采用迭代法得到对应的算子,导出满足该方程及其初始条件的解答,用不动点理论论证了解答的存在性和唯一性,并给出与近似法对比的计算结果
悬索桥主缆安装时受到荷载分布、自身变形、温度变化、鞍座偏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应预先给出安装阶段主缆曲线的几何坐标,对特大桥施工而言,这点尤为重要。给出悬索桥主缆安
Q河北小张:我的朋友唐某借我5500元买车跑运输。不久前他因交通事故身亡,我得知消息后拿借条找他妻子杨某要求还款,杨某以不知情为由推脱,请问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杨某是否应当还款?A
本文通过对《桃花源记并诗》和《墙中之门》中所描述的理想世界的异同的比较和产生异同的缘由的探索,提出虽然桃花源和着了魔的花园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存在的,但它们都是人们
应用链杆式平衡管理模型,研究了中国施工企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综合资源平衡问题,发现用综合能力数来评价企业各部门的施工水平与管理的综合能力,能最大限度地对
与津津乐道于做官技巧和官场规则、宣扬厚黑学和斗争哲学的传统官场小说不同,《曲终人在》对现实题材的把握分寸、对官场题材所秉持的价值立场,都体现了难得的理性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  4月18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周大新最新长篇作品《曲终人在》在北京三联书店首发,该书是周大新首次触及官场文学。  周大新是著名的军旅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湖光山色》、《第二十幕》、《安魂》等在文学界和读者中有良好的口碑。在他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