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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7]1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裘东耀副组长:陈仲朝成员:张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