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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全面贯彻和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纲要》的要求,强化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我省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做法,对建设厅内部执法资源重新进行了整合,报请省编办批准将“省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更名为“省建设监察办公室”,将其监管职能调整为与省政府赋予省建设厅的监管职能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