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名人的奇特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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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民初,风气大开,婚俗骤变,就西式洋派而言,文明的面孔固然亮相前台,野蛮的剧目也在各处上演。这里所说的“野蛮”,并非指粗口和老拳齐来助阵,而是形式和内容太过离奇,令人舌挢不下。如果主人公个个都是社会名流,那就更有好戏可看了。
  先来说说蔡元培与黄仲玉的婚礼。1901年冬,蔡元培与知书达理的黄仲玉女士在杭州结为伉俪,举行文明婚礼。正堂设孔子的神位,代替普通的神道,如果说这还算中规中矩,那么以演说会代替闹洞房,就着实有点新鲜了。首先,由陈介石引经证史,阐明男女平等的要义,然后由宋平子辩难,他主张实事求是,勿尚空谈,应以学行相较,他的原话是:“倘若黄夫人的学行高出于蔡鹤卿,則蔡鹤卿当以师礼待黄夫人,何止平等呢?反之,若黄夫人的学行不及蔡鹤卿,则蔡鹤卿当以弟子视之,又何从平等呢?”在场的宾客觉得饶有兴味,都想听听新郎的高见,于是蔡元培折中两端:“就学行言,固有先后;就人格言,总是平等的。”此言一出,皆大欢喜,举座欣然。
  如果你觉得蔡元培与黄仲玉的婚礼还不够奇特,那我们再看看蒋梦麟与陶曾谷的婚礼。胡适竟是爬窗避开夫人江冬秀的监管来冒险出任证婚人,悬念自然不小。陶曾谷是北大教授高仁山的遗孀,蒋梦麟与高仁山是多年的莫逆之交,二者的关系很近,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1928年1月15日,由于在政治上惹嫌犯忌,高仁山被奉系军阀戕杀于北京天桥刑场。高仁山遇害之后,蒋梦麟同情陶曾谷的凄凉处境,对她呵护有加,关怀备至。1928年,蒋梦麟出任国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长,聘用陶曾谷为他的秘书。一个使君有妇,一个空闺守寡,虽有种种关碍,但无妨彼此日久生情,双双坠入爱河之中,蒋梦麟为此与发妻孙玉书仳离,遭到朋友们的质疑和责难。1933年的大婚那天,蒋梦麟答谢宾客,当众剖白心迹:“我一生最敬爱高仁山兄,所以我愿意继续他的志愿去从事教育。因为爱高兄,所以我更爱他爱过的人,且更加倍地爱她,这样才对得起亡友。”这番话至为诚恳,却有懈可击,有辫子可抓,要让无聊小报偃旗息鼓并不容易。蒋梦麟爱屋及乌,娶亡友的遗孀为妻,通达之士称赞他身上具有魏晋名士不拘礼法的流风余韵,顽固的保守分子则贬斥其所作所为是无法取谅于社会的伤风败俗之举。
  1926年8月14日(农历七月初七),在北京北海公园,徐志摩与他的灵魂之伴侣陆小曼结为伉俪。婚礼排场不算太大,前来道贺的宾客主要是北京文化界、教育界、新闻界的名流。证婚人理所当然选择了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梁任公答应做证婚人,但他提出一个硬邦邦的先决条件:必须允许他自由发挥,当众教训一下这对离经叛道的新人。届时,证婚人梁启超身穿一袭藏青色长衫,翩然登台,他指着弟子徐志摩声色俱厉地诃责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于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莫非真是响鼓还得重槌敲?小曼的脸色乍红乍白,志摩勾着头,也是且惭且愧,他赶紧上前,向老师服罪讨饶:“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弟子一点面子吧!”梁任公逞足了师道尊严,这才收起功架,赦免了这对十分窘迫的新人。婚礼后,梁启超写信给女儿梁令娴,竟然视陆小曼为“祸水”、“妖妇”,称她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他写道:“我看他(指徐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陆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三年后,梁任公魂归道山,要不然,他再活几年,就不免要悲叹“此事真被我不幸而言中”了。
  蔡元培与黄仲玉的婚礼变成了一场宾客之间的辩论,蒋梦麟与陶曾谷的婚礼变成了一场男主角的告白,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变成了一场证婚人的骂训,这类偏离常轨的奇特婚礼,已经无法复见于今日。那种风流蕴藉,竟尔失传。岂不见网络时代的名人婚礼讲的是排场,争的是面子,媚俗的主调千篇一律,宏大的形式包裹着膨胀的虚荣。个性和特质呢?全都变成了一团炫目的光影,但愿你能看到些什么,我却不曾记住些什么。
  摘自《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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