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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日益明确,专利评估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经济活动中的活跃程度和重要程度越来越高。企业并购、质押、转让、许可等交易活动中,出现专利的内容逐年增加,经济地位也随之提高。
一、主要专利资产评估方法及其特点
现有的专利资产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
其中,成本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场所、劳务、工具、管理等费用等。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使用成本法计算的相应数据可靠,计算简单,成本法是传统资产评估方法中所能获得的评估最小值。但是成本法的计算大量依赖于历史成本。专利作为一项带有明显预期风险和收益的无形资产,成本法无法核算其预期的资产收益,因此对专利权人极为不利;其也无法预计其预期的资产风险,因此,对投资人或受让人也承担了较大风险。
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开放市场假设环境下进行评估的,通过对多个相近似的交易案例进行比对,选取合适的参数进行推演,以实现合理的评估结果。在开放市场假设环境存在较大规模可以类比的市场交易情况下,获得的市场数据较为可靠和全面,此时使用市场法进行专利评估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其三性审查的授权门槛以及权利的排他性原则,使得完全相同的专利的交易实际上并不存在,寻找相近的交易案例非常困难。专利的许可和转让不仅仅涉及专利技术本身,也和专利权人以及被许可人或者受让人的市场、战略以及现实的市场环境等有直接的关系。从这一角度分析,市场法仅能给出一个参考。
收益法:尽管收益法是目前最为广泛使用的评估方法,但是这一方法由于存在折现率、预期收益等与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直接相关的因素而变得困难。尽管已经有很多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被广泛应用.但在实际中经常出现令人失望的结果。这可归因于评估人员获得或者预测相关参数的困难。同时对被许可或受让企业而言。专利许可或者转让所带来的收益也仅仅是其产品全部预期收益的一部分。计算单独专利许可或者转让所带来的预期收益非常困难的.因此使用收益法进行专利评估也存在不确定性。
期权法:目前有大量的学者采用期权法来进行专利评估,该方法被认为是最复杂的专利评估方法。期权法可以考虑专利市场环境的动态性。期权法包含因子有:专利的现有价值或者成本、专利所对应的市场价值、专利的尚可使用年限、无风险利率、专利所对应的市场价值的标准差、价格分布函数等。期权法考察了专利资产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此,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全面的评估角度。但是由于变化因素过多,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带来的风险,使其难以做出最为准确的估算。
另外,还有将专利权评估方法分为:重置价值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二、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分析背景
本文拟通过分析专利存续状态的变化对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影响,以得到不同专利存续阶段下的相应的较为适当的评估方法。
众所周知,专利评估的目的不同,针对其选择的评估方法也不尽相同。而且影响专利评估的因素,除了上述的专利评估目的因素,还包括:专利内凛性因素和专利的外延性因素。其中,内凛性因素有,专利技术成熟、专利技术创新、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存续状态等等。外延性因素有,市场需求、市场更新、专利技术转让双方等等。
因此,将该分析背景的其他因素进行了固化处理,也即,其他因素不变或仅有微小变动,以至于并不影响对评估方法的选取。如评估目的我们选择为以交易为目的,而专利评估变化因素中,仅专利存续状态发生变化。(1)分析对象仅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资产评估的启动即意味着存在转让或许可行为。(2)分析时间由申请日起,至专利权终止日结束。(3)评估主要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期权法。4.该分析不考虑技术和产品的相关因素、企业因素、技术转移相关因素、其它相关风险因素。
三、专利存续状态与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发明专利存續状态。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至专利权终止,期限为20年。期间的主要时间和状态点分别有:申请日、公开日、授权日、无效请求日、无效宣告日、专利权终止日。对于发明专利的各个存续阶段,其适用的专利资产评估方法参见下图1。
申请日至授权日阶段:该阶段专利并未确权,其法律因素风险极高,其交易的经济目的非常低,因此,适宜仅从成本角度出发去评估该阶段专利资产的价值,这对申请人和受让人来说,均属于可接受的评估方法。
授权日至无效请求日阶段:该阶段内,专利权已经确权,并且专利权无诉讼纠纷,法律稳定性较好。大量的专利资产评估案例出现在该阶段,因此,容易达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样本数量。当然,选取的比对样本应当以相似领域,且不破坏专利性为原则。而且随着我国专利资产评估活动的进一步活跃,将会积累出越来越的评估样本,这也为今后市场法的广泛应用和进一步改进奠定了基础。
无效请求日至无效宣告日阶段:该阶段的专利处于诉讼期,其专利权将受到质疑。在此阶段进行评估的案例较少,而且,本阶段评估目的异常。在此,建议放弃评估或暂停评估,也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仅提供最低价参考。当然,如果存在类似比对案例,也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比对评估,选取的比对样本仍然以相似领域,且不破坏专利性为原则。
无效宣告日至专利权终止日阶段:该阶段的专利已经经过专利确权后的诉讼,其专利权的法律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此时可引入无风险利率,因此,可以尝试使用期权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另外,已知收益法的评估条件为:(1)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3)被评估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由于到达该阶段的专利已经将法律风险几乎降低到最小,存续到该阶段的发明专利,无论从技术可靠性和法律可靠性来考察,该两方面的风险几乎可以不考虑。因此,还可以尝试使用收益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总体来讲,该阶段的发明专利具有的显而易见的技术先进程度使其具有较大的预期收益空间。
公开日至无效请求日阶段:发明专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先公开后授权。因此,在公开日至授权日以及授权日至无效请求日之间的这个时期,还可能获得如审查通知书对专利走向的预期判断,以及专利权的诉讼评估报告的倾向性意见。这都对专利的法律稳定性产生巨大影响。该阶段评估方法也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互相调整的方式进行选择。
四、结语
专利资产评估的方法由资产评估的对象条件、评估目的来决定,将来还会出现更多新的专利评估方式代替传统的评估方法。但是无论如何改变,其原则始终应当是全面、稳定、准确、变化,通过将变量转化为确定的定量来得到专利价值的较合适的区间。在此,通过单一变量的方式考察其变化对专利评估的影响,以期得到显著的变化规律和相适应应的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李秀娟.专利价值评估的影响因子[J].电子知识产权.2009(5):64-67.
[2]程夷,周焯华.技术进步对专利价值影响的实物期权分析[J].工业工程.2011(10):58-61.
[3]李红杰.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探析[J].会计之友.2011(10):
56-60.
一、主要专利资产评估方法及其特点
现有的专利资产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
其中,成本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场所、劳务、工具、管理等费用等。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使用成本法计算的相应数据可靠,计算简单,成本法是传统资产评估方法中所能获得的评估最小值。但是成本法的计算大量依赖于历史成本。专利作为一项带有明显预期风险和收益的无形资产,成本法无法核算其预期的资产收益,因此对专利权人极为不利;其也无法预计其预期的资产风险,因此,对投资人或受让人也承担了较大风险。
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开放市场假设环境下进行评估的,通过对多个相近似的交易案例进行比对,选取合适的参数进行推演,以实现合理的评估结果。在开放市场假设环境存在较大规模可以类比的市场交易情况下,获得的市场数据较为可靠和全面,此时使用市场法进行专利评估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其三性审查的授权门槛以及权利的排他性原则,使得完全相同的专利的交易实际上并不存在,寻找相近的交易案例非常困难。专利的许可和转让不仅仅涉及专利技术本身,也和专利权人以及被许可人或者受让人的市场、战略以及现实的市场环境等有直接的关系。从这一角度分析,市场法仅能给出一个参考。
收益法:尽管收益法是目前最为广泛使用的评估方法,但是这一方法由于存在折现率、预期收益等与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直接相关的因素而变得困难。尽管已经有很多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被广泛应用.但在实际中经常出现令人失望的结果。这可归因于评估人员获得或者预测相关参数的困难。同时对被许可或受让企业而言。专利许可或者转让所带来的收益也仅仅是其产品全部预期收益的一部分。计算单独专利许可或者转让所带来的预期收益非常困难的.因此使用收益法进行专利评估也存在不确定性。
期权法:目前有大量的学者采用期权法来进行专利评估,该方法被认为是最复杂的专利评估方法。期权法可以考虑专利市场环境的动态性。期权法包含因子有:专利的现有价值或者成本、专利所对应的市场价值、专利的尚可使用年限、无风险利率、专利所对应的市场价值的标准差、价格分布函数等。期权法考察了专利资产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此,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全面的评估角度。但是由于变化因素过多,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带来的风险,使其难以做出最为准确的估算。
另外,还有将专利权评估方法分为:重置价值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二、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分析背景
本文拟通过分析专利存续状态的变化对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影响,以得到不同专利存续阶段下的相应的较为适当的评估方法。
众所周知,专利评估的目的不同,针对其选择的评估方法也不尽相同。而且影响专利评估的因素,除了上述的专利评估目的因素,还包括:专利内凛性因素和专利的外延性因素。其中,内凛性因素有,专利技术成熟、专利技术创新、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存续状态等等。外延性因素有,市场需求、市场更新、专利技术转让双方等等。
因此,将该分析背景的其他因素进行了固化处理,也即,其他因素不变或仅有微小变动,以至于并不影响对评估方法的选取。如评估目的我们选择为以交易为目的,而专利评估变化因素中,仅专利存续状态发生变化。(1)分析对象仅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资产评估的启动即意味着存在转让或许可行为。(2)分析时间由申请日起,至专利权终止日结束。(3)评估主要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期权法。4.该分析不考虑技术和产品的相关因素、企业因素、技术转移相关因素、其它相关风险因素。
三、专利存续状态与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发明专利存續状态。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至专利权终止,期限为20年。期间的主要时间和状态点分别有:申请日、公开日、授权日、无效请求日、无效宣告日、专利权终止日。对于发明专利的各个存续阶段,其适用的专利资产评估方法参见下图1。
申请日至授权日阶段:该阶段专利并未确权,其法律因素风险极高,其交易的经济目的非常低,因此,适宜仅从成本角度出发去评估该阶段专利资产的价值,这对申请人和受让人来说,均属于可接受的评估方法。
授权日至无效请求日阶段:该阶段内,专利权已经确权,并且专利权无诉讼纠纷,法律稳定性较好。大量的专利资产评估案例出现在该阶段,因此,容易达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样本数量。当然,选取的比对样本应当以相似领域,且不破坏专利性为原则。而且随着我国专利资产评估活动的进一步活跃,将会积累出越来越的评估样本,这也为今后市场法的广泛应用和进一步改进奠定了基础。
无效请求日至无效宣告日阶段:该阶段的专利处于诉讼期,其专利权将受到质疑。在此阶段进行评估的案例较少,而且,本阶段评估目的异常。在此,建议放弃评估或暂停评估,也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仅提供最低价参考。当然,如果存在类似比对案例,也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比对评估,选取的比对样本仍然以相似领域,且不破坏专利性为原则。
无效宣告日至专利权终止日阶段:该阶段的专利已经经过专利确权后的诉讼,其专利权的法律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此时可引入无风险利率,因此,可以尝试使用期权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另外,已知收益法的评估条件为:(1)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3)被评估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由于到达该阶段的专利已经将法律风险几乎降低到最小,存续到该阶段的发明专利,无论从技术可靠性和法律可靠性来考察,该两方面的风险几乎可以不考虑。因此,还可以尝试使用收益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总体来讲,该阶段的发明专利具有的显而易见的技术先进程度使其具有较大的预期收益空间。
公开日至无效请求日阶段:发明专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先公开后授权。因此,在公开日至授权日以及授权日至无效请求日之间的这个时期,还可能获得如审查通知书对专利走向的预期判断,以及专利权的诉讼评估报告的倾向性意见。这都对专利的法律稳定性产生巨大影响。该阶段评估方法也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互相调整的方式进行选择。
四、结语
专利资产评估的方法由资产评估的对象条件、评估目的来决定,将来还会出现更多新的专利评估方式代替传统的评估方法。但是无论如何改变,其原则始终应当是全面、稳定、准确、变化,通过将变量转化为确定的定量来得到专利价值的较合适的区间。在此,通过单一变量的方式考察其变化对专利评估的影响,以期得到显著的变化规律和相适应应的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李秀娟.专利价值评估的影响因子[J].电子知识产权.2009(5):64-67.
[2]程夷,周焯华.技术进步对专利价值影响的实物期权分析[J].工业工程.2011(10):58-61.
[3]李红杰.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探析[J].会计之友.2011(10):
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