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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农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高等农业院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入手,提出了全面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学校统筹,职能部门负责,学院落实,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高等农业院校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构想。
关键词 高等农业院校;大学生就业;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 G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5-0263-02
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亦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对于高等农业院校而言,要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毕业生自身、高等农业院校、用人单位、政府、社会共同努力,群策群力,共同解决。作为高等农业院校,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探索新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对于推动当前高等农业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 毕业生规模的扩大和就业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构建新体制提供了直接动因
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2005年338万人,2006年达400万人,2007年达495万人,2008年达559万人,2009年达610万人。同时,毕业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个性化越来越强,对纷繁复杂的就业市场越来越难以驾驭。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各高等农业院校必须对大学生就业工作有新的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更新观念,建立一种新的就业机制,以适应高等农业院校现有就业工作的需要,促进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以及就业工作效率的提高。笔者认为,如果就业工作仍然采用以往的由高校职能部门为主开展的模式与高校规模迅速扩大、毕业生就业压力日渐增加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应该逐步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大胆尝试建立以院(系)为主体,学校为主导的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
1.2 学校和学院各自的功能及承担就业工作的职责为构建新体制创造了前提
建立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主要基于:高校的就业服务系统是统筹学校全局的,它所考虑的角度和出发点是搭建学校统一的就业平台,为学生提供基本统一的就业培训、就业讲座、职业发展的指导等,它尽量提供适应范围广的项目和服务,或者说是普遍适用的项目和服务。而院(系)就业服务工作则更多的是结合学院自身专业特色、学生基本特征、行业内就业的基本特点,提供专门化的、针对性高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咨询[1]。因此,在校、院两级就业指导模式中,院(系)一级的就业系统的建设显得十分的重要和突出。
1.3 学校整体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及学院工作优势为构建新体制创造了内在驱动
目前大部分高等农业院校整体工作已基本实行两级管理,而学生就业工作是其中工作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例外,将就业工作向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过渡有好的大环境和基础。除此之外,院(系)掌握的毕业生资料最全面、最详实,而这恰恰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先决条件。不仅如此,院(系)有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优势条件保障工作的投入,同时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就业指导,开辟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能够保障校院二级就业管理体制的深入有效实施。因此,高等农业院校要积极推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着力构建“学校统筹、部门负责、院系落实、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格局。院(系)负有“具体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之责,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阵地。
2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现实意义
2.1 有助于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顺利就业
毕业班学生对自己的能力比较自信,但缺乏很好的社会定位,他们对于未来工作的城市、工作单位的性质以及自己的发展方向都存在种种疑惑。因此,需要既了解和熟悉毕业生情况又了解本专业就业动向、趋势和行业背景的学院教师进行正确的、系统的引导。这种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就业指导需要通过发挥学院一级完善的就业服务系统,调动各方有利因素,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提供用人单位的一些信息。
2.2 有助于高校与市场的互动,提升学校、学院影响力,加强高校与社会的沟通
用人单位在与学院联系招聘事宜时,需要学院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他们公布就业信息,提供他们毕业班学生的各种信息,组织联系同学参加用人单位宣讲会,参加笔试和面试。对用人单位热情周到的服务,有助于拉近高校与就业市场的距离,为学生赢得更多的就业机会[1]。
2.3 有助于学校、学院各部门的联动,发挥组织效能
就业工作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需要上下协力,各方齐心一起做好工作。因此,在校院两级模式下,学院就业系统的作用发挥如何、学院各方协调如何将直接影响就业的效果和质量。与此同时,学院就业工作要顺利开展,需要学院各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形成合力,需要系统完善的服务机构来保证。只有如此,才能和学校就业服务系统配合好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市场。
3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体系设计
3.1 确立学院承担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院主体性作用
3.1.1 完善院(系)就业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这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一是机构和设备。院(系)应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并使其设备尽可能完备,特别是信息设备,实现就业网上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就业指导等多种功能。建立及时、高效、准确、更为宽广的信息平台。二是经费。就业工作经费要到位,除学校按规定核拨的就业经费外,院(系)还应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为就业工作所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人员配备。按教育部规定,校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以1∶500的比例配备,院(系)也应配备就业专职人员,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而且这些人员应对院系及院系学生的情况比较了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
3.1.2 建立健全院(系)就业指导咨询服务体系。就业指导致力于构建集课程学习、系列讲座、一对一咨询和团体训练为一体的完善的咨询辅导体系,以期对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提供积极的建议[2]。一是院(系)要开设针对性较强、专业化程度高的职业指导系列讲座、就业指导报告会。对大学生进行就业观念指导、政策指导、信息指导、心理指导和技术指导,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标准与高尚的求职道德。二是院(系)要设立与职业规划、职业选择、职业决策和职业发展相关的一对一的咨询接待日,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引导大学毕业生走出择业误区,了解经济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的供需信息,掌握求职应聘所必要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技术原因造成求职障碍。三是院(系)要开拓就业渠道,除始终保持与学校联系密切的用人单位的长期关系外,还要瞄准日益兴盛的新型企事业,瞄准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地区、经济增长的新行业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群,拓宽就业领域,为之培养合格的复合型人才,向行业推荐优秀毕业生。四是院(系)要开发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大学生适时就业,院(系)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中、小型招聘会,请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加,帮助毕业生就业,并带动整个毕业生就业市场。
3.1.3 建立院(系)就业成长导航体系。要从低年级大学生入手,贯穿大学教育的各个环节,加强个性化成才指导和培养,实现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重心从“成品包装”向“产品设计”转化[2],以促进个体发展为根本目的,注重引导个体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审视个人职业选择与人生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前提下对个体所拥有的各种发展资源进行评估,学会选择与规划,通过促进个体自主有序的发展实现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最积极有效地互动。
3.1.4 院(系)要广泛地收集就业信息。充分利用往届毕业生分布的地理优势,建立信息站或信息点,及时向学校反馈各地就业市场需求状况,以便决策研究就业工作。将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及专业资料介绍汇编成册,寄送到有关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主动发出供给信息,便于用人单位参考选择学校与毕业生。组织力量走出去,了解需求态势,参加各地较大规模的“人才招聘会”,到各省市人才市场或人事部门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进行信息交流,巩固原有的就业市场,抢占毕业生就业市场,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3.2 明确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主导地位,加强业务指导与宏观调控
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新体制主张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院(系),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将卸下责任。只是将校级职能部门的职能转换为宏观调控,从整体上把握就业工作的节奏和重点,适时地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辅助,全力配合院(系)做好全校的就业工作。
3.2.1 指标管理、适度挂钩。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高校的发展适度挂钩,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好坏,将作为学校扩大规模、增加经费、设置专业等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那些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还要与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适度挂钩,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呈多角度、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发展趋势,要把毕业学习和就业结合起来,把开发新专业和就业结合起来。
3.2.2 构建指导机制,端正就业定位。通过对大学生就业指导,明确指导思想,端正就业定位,树立全程就业指导的观念。以就业指导推动就业,使就业指导常年化、全员化、全程化,重视对全校学生的全程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对大学生就业全程指导,可以帮助毕业生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利用信息的能力、掌握就业技巧等。通过学校主题教育、假期社会实践、基层工作实习等环节,引导大学生就业[3]。以学生为本,处处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引导大学生在新的就业形势下,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择业观,使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趋于理性,合理定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引导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尽量避免人才的浪费。建立4年一贯制的就业指导制度,大学生入学至就业开设就业指导课,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形势分析、职业生涯设计、职业准备和择业辅导等服务。重视对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通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到各地走访用人单位等方式,带回大量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人才需求信息。
3.2.3 构建决策机制,用好优惠政策。一是用好优先政策。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动员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欠发达地区服务,对志愿者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二是用好特殊政策。如公务员将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政策、特殊毕业生就业照顾等特殊政策。三是用好便利政策。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享受便利政策。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招聘;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工作,要增加选调选拔数量。
3.2.4 构建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对大学生就业理念的引导更新,以激发其创业的积极性,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创业机制、创业环境,让大学生自己“造饭碗”[4]。一是让大学生想创业。改善创业环境,在措施上下功夫。二是让大学生能创业。加强对大学生自谋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信息,以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是为了创业,创业是为了更好地就业。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4 结语
总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部门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两级管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作为一种新的理念和工作模式显得还不够成熟,但它的确应该是今后开展就业工作的方向和基本模式。相信这一新机制能给高等院校的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活力、新的辉煌。
5 参考文献
[1] 陈燕.建立与完善学院就业服务系统[J].上海教育,2005(7):26-27.
[2] 朱智红.建立两级就业指导机制初探[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12):81-83.
[3] 秦宏伟.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机制创新[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3(8):28-29.
[4] 王保义.论大学生就业发展趋势与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4(5):32-34.
关键词 高等农业院校;大学生就业;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 G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5-0263-02
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亦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对于高等农业院校而言,要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毕业生自身、高等农业院校、用人单位、政府、社会共同努力,群策群力,共同解决。作为高等农业院校,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探索新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对于推动当前高等农业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1 毕业生规模的扩大和就业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构建新体制提供了直接动因
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2005年338万人,2006年达400万人,2007年达495万人,2008年达559万人,2009年达610万人。同时,毕业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个性化越来越强,对纷繁复杂的就业市场越来越难以驾驭。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各高等农业院校必须对大学生就业工作有新的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更新观念,建立一种新的就业机制,以适应高等农业院校现有就业工作的需要,促进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以及就业工作效率的提高。笔者认为,如果就业工作仍然采用以往的由高校职能部门为主开展的模式与高校规模迅速扩大、毕业生就业压力日渐增加的形势是不相适应的,应该逐步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大胆尝试建立以院(系)为主体,学校为主导的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
1.2 学校和学院各自的功能及承担就业工作的职责为构建新体制创造了前提
建立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主要基于:高校的就业服务系统是统筹学校全局的,它所考虑的角度和出发点是搭建学校统一的就业平台,为学生提供基本统一的就业培训、就业讲座、职业发展的指导等,它尽量提供适应范围广的项目和服务,或者说是普遍适用的项目和服务。而院(系)就业服务工作则更多的是结合学院自身专业特色、学生基本特征、行业内就业的基本特点,提供专门化的、针对性高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咨询[1]。因此,在校、院两级就业指导模式中,院(系)一级的就业系统的建设显得十分的重要和突出。
1.3 学校整体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及学院工作优势为构建新体制创造了内在驱动
目前大部分高等农业院校整体工作已基本实行两级管理,而学生就业工作是其中工作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例外,将就业工作向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过渡有好的大环境和基础。除此之外,院(系)掌握的毕业生资料最全面、最详实,而这恰恰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先决条件。不仅如此,院(系)有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优势条件保障工作的投入,同时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就业指导,开辟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能够保障校院二级就业管理体制的深入有效实施。因此,高等农业院校要积极推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着力构建“学校统筹、部门负责、院系落实、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格局。院(系)负有“具体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之责,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阵地。
2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的现实意义
2.1 有助于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顺利就业
毕业班学生对自己的能力比较自信,但缺乏很好的社会定位,他们对于未来工作的城市、工作单位的性质以及自己的发展方向都存在种种疑惑。因此,需要既了解和熟悉毕业生情况又了解本专业就业动向、趋势和行业背景的学院教师进行正确的、系统的引导。这种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就业指导需要通过发挥学院一级完善的就业服务系统,调动各方有利因素,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提供用人单位的一些信息。
2.2 有助于高校与市场的互动,提升学校、学院影响力,加强高校与社会的沟通
用人单位在与学院联系招聘事宜时,需要学院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他们公布就业信息,提供他们毕业班学生的各种信息,组织联系同学参加用人单位宣讲会,参加笔试和面试。对用人单位热情周到的服务,有助于拉近高校与就业市场的距离,为学生赢得更多的就业机会[1]。
2.3 有助于学校、学院各部门的联动,发挥组织效能
就业工作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需要上下协力,各方齐心一起做好工作。因此,在校院两级模式下,学院就业系统的作用发挥如何、学院各方协调如何将直接影响就业的效果和质量。与此同时,学院就业工作要顺利开展,需要学院各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形成合力,需要系统完善的服务机构来保证。只有如此,才能和学校就业服务系统配合好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市场。
3 构建校院两级就业管理体制体系设计
3.1 确立学院承担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院主体性作用
3.1.1 完善院(系)就业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这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一是机构和设备。院(系)应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并使其设备尽可能完备,特别是信息设备,实现就业网上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就业指导等多种功能。建立及时、高效、准确、更为宽广的信息平台。二是经费。就业工作经费要到位,除学校按规定核拨的就业经费外,院(系)还应拨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为就业工作所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人员配备。按教育部规定,校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以1∶500的比例配备,院(系)也应配备就业专职人员,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而且这些人员应对院系及院系学生的情况比较了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
3.1.2 建立健全院(系)就业指导咨询服务体系。就业指导致力于构建集课程学习、系列讲座、一对一咨询和团体训练为一体的完善的咨询辅导体系,以期对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提供积极的建议[2]。一是院(系)要开设针对性较强、专业化程度高的职业指导系列讲座、就业指导报告会。对大学生进行就业观念指导、政策指导、信息指导、心理指导和技术指导,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标准与高尚的求职道德。二是院(系)要设立与职业规划、职业选择、职业决策和职业发展相关的一对一的咨询接待日,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引导大学毕业生走出择业误区,了解经济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的供需信息,掌握求职应聘所必要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技术原因造成求职障碍。三是院(系)要开拓就业渠道,除始终保持与学校联系密切的用人单位的长期关系外,还要瞄准日益兴盛的新型企事业,瞄准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地区、经济增长的新行业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群,拓宽就业领域,为之培养合格的复合型人才,向行业推荐优秀毕业生。四是院(系)要开发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大学生适时就业,院(系)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中、小型招聘会,请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加,帮助毕业生就业,并带动整个毕业生就业市场。
3.1.3 建立院(系)就业成长导航体系。要从低年级大学生入手,贯穿大学教育的各个环节,加强个性化成才指导和培养,实现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重心从“成品包装”向“产品设计”转化[2],以促进个体发展为根本目的,注重引导个体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审视个人职业选择与人生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前提下对个体所拥有的各种发展资源进行评估,学会选择与规划,通过促进个体自主有序的发展实现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最积极有效地互动。
3.1.4 院(系)要广泛地收集就业信息。充分利用往届毕业生分布的地理优势,建立信息站或信息点,及时向学校反馈各地就业市场需求状况,以便决策研究就业工作。将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及专业资料介绍汇编成册,寄送到有关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主动发出供给信息,便于用人单位参考选择学校与毕业生。组织力量走出去,了解需求态势,参加各地较大规模的“人才招聘会”,到各省市人才市场或人事部门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进行信息交流,巩固原有的就业市场,抢占毕业生就业市场,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3.2 明确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主导地位,加强业务指导与宏观调控
建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新体制主张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院(系),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将卸下责任。只是将校级职能部门的职能转换为宏观调控,从整体上把握就业工作的节奏和重点,适时地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辅助,全力配合院(系)做好全校的就业工作。
3.2.1 指标管理、适度挂钩。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高校的发展适度挂钩,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好坏,将作为学校扩大规模、增加经费、设置专业等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那些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还要与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适度挂钩,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呈多角度、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发展趋势,要把毕业学习和就业结合起来,把开发新专业和就业结合起来。
3.2.2 构建指导机制,端正就业定位。通过对大学生就业指导,明确指导思想,端正就业定位,树立全程就业指导的观念。以就业指导推动就业,使就业指导常年化、全员化、全程化,重视对全校学生的全程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对大学生就业全程指导,可以帮助毕业生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利用信息的能力、掌握就业技巧等。通过学校主题教育、假期社会实践、基层工作实习等环节,引导大学生就业[3]。以学生为本,处处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引导大学生在新的就业形势下,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择业观,使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趋于理性,合理定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引导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尽量避免人才的浪费。建立4年一贯制的就业指导制度,大学生入学至就业开设就业指导课,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形势分析、职业生涯设计、职业准备和择业辅导等服务。重视对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通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到各地走访用人单位等方式,带回大量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人才需求信息。
3.2.3 构建决策机制,用好优惠政策。一是用好优先政策。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动员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欠发达地区服务,对志愿者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二是用好特殊政策。如公务员将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政策、特殊毕业生就业照顾等特殊政策。三是用好便利政策。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享受便利政策。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招聘;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工作,要增加选调选拔数量。
3.2.4 构建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对大学生就业理念的引导更新,以激发其创业的积极性,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创业机制、创业环境,让大学生自己“造饭碗”[4]。一是让大学生想创业。改善创业环境,在措施上下功夫。二是让大学生能创业。加强对大学生自谋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信息,以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是为了创业,创业是为了更好地就业。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4 结语
总之,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部门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两级管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作为一种新的理念和工作模式显得还不够成熟,但它的确应该是今后开展就业工作的方向和基本模式。相信这一新机制能给高等院校的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活力、新的辉煌。
5 参考文献
[1] 陈燕.建立与完善学院就业服务系统[J].上海教育,2005(7):26-27.
[2] 朱智红.建立两级就业指导机制初探[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12):81-83.
[3] 秦宏伟.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机制创新[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3(8):28-29.
[4] 王保义.论大学生就业发展趋势与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4(5):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