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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降低并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特通告如下:一、各级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是化肥、农药、农膜的主要经营渠道,县及县以下的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以下简称"三站")经销和生产企业自销是两个辅助经营渠道。除"一主两辅"经营渠道之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化肥、农药、农膜。二、农业"三站"直接面向农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