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李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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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上午我的左眼一直跳个不停,听说这是即将发财的征兆。而发财的可能性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借助他人资本,诸如嫁个有钱人什么嘀;另一种就要靠自己的机遇,诸如中个福彩500万什么嘀。
  嫁个有钱人,这种闪闪发光的伟大理想在我身上实现的可能性不大,我几乎没有见过金领以上的有钱人,包括那些年老体衰外加秃顶的。嫁?更是不可能。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第二种可能性上。中午一边走一边嘀咕着,“等咱有了钱,情人最少养两个,一个负责暖床,一个负责制造下一代。”
  当我的发财口号喊到第三遍时,真的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一个巨大的箱子将我撞倒了。我只能说是被箱子撞倒的,因为除了那个大大的铁箱子以外,我看到的就只有两条细细的腿,瘦得可怜的男人的腿。
  那个叫做李元霖的瘦男人一再地向我道歉,我仍然号啕大哭,疼是必然的。腿上被划出了那么长的一道血口子,不可能不疼,但还不至于让我不顾形象,我是责怪老天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明明是血光之灾么,干吗还让我对发财抱以幻想?
  李元霖皱着浓浓的眉毛说,优优,我会负责任的。
  我说,你倒是想得美,我又不是被破了相,要你负什么责任?
  他不说话,傻傻地笑。
  我说,你,怎么这么大力气?
  他的表情不置可否。
  从那天开始,我就叫他“李元霸”,隋唐演义中相当出名的人物,因为他力大无穷,因为他又黑又瘦,因为他太过平常,与我心目当中的王子形象相差太远,就像冯兆辉,个子高高,古铜皮肤。五官如同希腊雕像。
  我爱冯兆辉,从大学至今,一直都是。
  冯兆辉问我,如果有一天,我们都遇到了更爱我们的人,怎么办?
  我的心里“咚”的一声巨响,像是被挂上了重重的秤砣,一直往下沉,往下沉。彼时我刚刚与冯兆辉进行了一场赤身裸体的肉搏,满面绯红,正躺在他宽厚的胸肌上娇喘吁吁,我所有被冯兆辉撩拨起来的情绪,就在他这一句简简单单的问话中被通通击中,如同潮汐过后的海水,迅速地回落。恢复平静,然后变得干燥,烦闷。
  我冷冷地说,要是你确实遇到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我就把你的手交给她,然后祝你们一生幸福。
  冯兆辉翻身将我压在身下,他的坚硬正抵在我最为柔软的私密地带,他吻我的唇,将含在嘴里的半口啤酒喂给我喝,又近似疯狂地要我,一次又一次,好像我才是那个无情的人。在他爆发的那一瞬间,他在我耳边一字一顿地说,我——也——是。
  我的心脏上仿佛插着一把刀,黑暗中有人握着刀柄,深深浅浅地捅着。
  冯兆辉带来一个美女,地道的南方佳人,下巴尖尖的,就像一个弧度圆滑开口向上的抛物线,海藻般的长发呈深棕色卷曲着,皮肤自皙得似乎可以随时看到粉红色的细小血管。她的眉毛很淡,弯弯长长的样子,冯兆辉总说淡眉女人是入得厅堂,上得卧床的极品。喜爱之情溢于言表。而我的眉毛一直粗粗黑黑的,他不喜欢,他说我的爱情就像眉毛一样,不够技巧。
  我说,阿辉,你的眼睛长了针眼么,带个僵尸来做什么?
  他说,她就是这种肤色,夏天太阳怎么晒都不黑。他眨着眼冲我坏凳,不忘补充充一句,人家是不用打遮阳伞的。
  我说,她的个子不够高,出门还要踩个“高跷”。
  他说,她穿平底鞋正好到我胸前的两点,我们的身高正相配哩。
  我说,她的嘴角有颗痣,太过风情,将来必定不会安分守己地和你过日子。
  他说,那叫富贵痣,能旺夫的,一辈子不愁吃和穿。
  我说,冯兆辉,祝你们一生幸福。说这话的时候,我本来想要微笑的,最终仍是没有任何表情,我想如果我笑出来,一定比鬼还难看。
  冯兆辉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很快便恢复了他以往的酷酷神态,在他的印象中,我是一贯死缠烂打的无赖女人,哪里回这么轻易放手?
  曾经听说,如果一个女人的缺点在一个男人眼中全部变为优点,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的感情一定不止于爱,还有更多的迷恋。
  我和冯兆辉的爱情止于迷恋之前。看着他们相拥远去的背影,我觉得眼睛刺痛般的疼,好像有鲜红的血液自心中流出来,用手轻拭眼角,却是透明的液体。
  想不到短短几天之内,冯兆辉就长出变心的翅膀,我则退化成绯闻缠身的女光棍,成天东跑西颠地和各色男人打情骂俏,日子渐渐变得失去重心。我化着厚厚的浓妆,却是满身灰败的气息,失恋写在胜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从冯兆辉家里搬出来,冯兆辉很讲义气地送我下楼,又突如其来地从后面搂住我的腰。从背后抱住一个人,常常是因为挽留,又常常挽留不住,除非被他抱住的那个人有大大的爱和浓浓的不舍。而这两点,我都有。
  我回过头去,刚巧迎上他的唇,他左手提着我的行李,右手自我的颈间环到我的脑后,轻轻扶住我的头,纠缠着吻我。我心头一热,眼泪差一点眩不住掉一来。
  冯兆辉很不合时宜地放开我,轻轻对我说,谢谢你。
  嘴唇上的温度迅速褪去,结上了薄薄的一层冰,冻得我哆嗦了两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仿佛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黑暗中走出一个极瘦的男人,刚才那一幕想必是被他看了个通透明白,被男人甩掉的女人一般都会身价爆跌,这是我在情场打拼多年的经验。
  我正在算计着如何打破僵局,李元霸却说出一句极煽情的话,“亲爱的,咱们回家吧。”然后很自然地向冯兆辉伸出手,想要接过我的皮箱。
  我看到冯兆辉的脸一点点寒下去,紧紧地握住箱子的把手。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是谁?
  有几颗星星瞬间集聚地破裂开,成一条弧线洒下来。原来星星的心碎了,学不会流泪,便陨落了。
  和牵元霸“回家”的时候,发现他的不动产竟然坐落于三环,不用多形容了,“贵”就一个字,本就失落的心情被震惊偷袭得更加沮丧。
  李元霸告诉我,房子是他朋友的。
  我说。大哥,你当我是双痴呢,哪有人会傻得将这么贵的房子借给朋友住?
  他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告诉我,房子是他父母的。
  我点点头,这个理由听起来比上一个真实一些,啃老族虽然丢人,还不至于太不现实。
  我坐在那栋别墅的华丽地毯上,与一个熟悉的“陌生”男子举杯畅饮。我一向自诩千杯不醉,百杯乱跑,没想到竟然会在此时此地遇见敌手。我在酒精的催化下像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地讲述着和冯兆辉之间情爱史,其中还夹杂着和其他男子的情感纠葛,也不乏色情场面,李元霸除了倾听,就是喝酒,眉头拧成一个“川”字。
  当我讲到第三遍时,他忍不住打断我说,冯芷优,我知道你有很多追求者,但我真的喜欢你,可不可以有空时考虑考虑我。
  我想了一下说,好。然后转身上楼说要休息。
  李元霸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睡前记得锁门,千万不要饥不择食地跑进我房间。   我扶着楼梯把手,晃晃悠悠地回头,如果我主动送上门,你要不要?
  李元霸真的成了我了的男朋友,形影不离。
  晚上我去泡吧,几个二十来岁的小痞子拦住我,在我的脸上吐出一个个烟圈,还有一个人将手伸到了我的裙子下面。李元霸挡在我身前,那天晚上,他是我的英雄,几个小痞子被他打得屁滚尿流,而他的胳臂也被一把弹簧刀划破了,出了好多血。我举起喝了一半的芝华士打在那个伤了李元霸的小流氓头上,然后又冲着他那被砸成血葫芦一样的脑袋狠狠地吐了口水。
  我偷偷将胸罩摘下来,用力裹住了李元霸噌噌冒血的胳臂。我说,为了我,你还真敢玩命啊!你不会真的爱上我了吧?
  他笑得尴尬,小眼睛极不甘心地在我饱满的胸脯上瞄了两下。
  “优优,我一直喜欢你,我就爱你这股子狠劲,对什么事情都拿得起放得下。”
  我一直以为爱情无敌,其实无敌的只是时间而已。
  冯兆辉来找我,举止有点出乎意料的亲昵。我发现自己面对这个帅哥,竟然不再感冒。
  冯兆辉说,他和那个南方美女快要分手了,想来想去,最爱的还是我。
  我笑了笑,觉得自己好像是泄了气的氢气球一样,再也飘不起来。我说,帅哥,你拿我当礼拜天消遣呢!别忘了,我现在是别人的女朋友了。
  他的表情有点激动,语调却仍然平和,“那个男人和你不般配。”
  我说,难道一定要我配合他去毁容才叫相配?
  我冲他晃了晃无名指上的钻戒,他冲我翻了自眼,好像他的眼睛是一副上好的卫生球一样。我用了五年的时间去爱这个男人,却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去回味这个男人,感情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他的职业,技术是第一位的。其余是次要的。
  李元霸受伤那天,我真的向他投怀送抱了。其实那天冯兆辉也在酒吧里,和另外一个身材火爆的紫表女郎亲热地喝着交杯酒,只是发生后来的暴力事件时,他离开了。我不知道他是突然性的荷尔蒙激增,还是对暴力心生厌恶,嗤之以鼻,总之,他离开了。
  亲吻李元霸的时候,我感觉到他脖子后面有一根筋一直跳个不停,就像我的左眼皮一样,有规律的非机械运动。
  我说,李元霖,我真的有点喜欢你了。虽然,你有点傻,放着好好的CE0不做,却跑来做一个月薪不到3D00的普通职员;虽然,你有点自卑,宁愿静静地守在我身边,也不敢大声说爱我;虽然,我左看右看,你还是不算英俊。
  呼吸急促的他突然停止了动作。
  优优,怎么不叫我李元霸了?还有,关于我的一切,你……怎么知道?
  呵呵,那个人的结局不好,我不想我将来的老公死于非命。至于你,咱们公司的老板虽然是你最好的朋友,但是,他是我舅舅。
  李元霖的喉结上下抖动了几下,我听到了来自于他身体深处的欢呼声,他的手游走在我的身上,所到之处风生水起。
  突然间想起一句话:遇到爱情的女人是幸运的,被爱情遇到的女人是幸福的。我被爱情遇到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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