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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赋予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权,但在不断深入的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中,其存在的问题逐步显现。本文试图通过对人大监督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从理论上进一步认知和明确人大监督的性质和意义,从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监督机构、健全监督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等角度,进一步阐述改善人大监督现状的对策,使人大监督能够达到其设计时所预期的目标,真正实现权力授予与权力监督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