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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结合水生态环境治理,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相整合,初步形成符合乡村实际的不同类型的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模式,即:"生态保护-田园种养-休闲观光"自然生态型、"土地流转-统一规划-绿色开发"产业发展型、"河道防护-保持水土-生态利用"安全保障型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模式。水生态文明村建设需要政府支持与农民参与的共同推动,政府尽量给予农村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同时需要动员、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扶持农民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