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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公函往来,由于各自的公函规定不同,在实际的公函公务交流中,在发文程序、文种选用和信封书写等方面容易产生误解。根据应用文写作的法规原则、适切原则、礼貌原则等,以一封海峡两岸的争议公函为例,探讨两岸四地公函规定的不同,引导各地公务人员关注彼此信函规定的差异,达成谅解,相互尊重,不仅是为了化解两岸信函交流的隔阂,也有助于规范两岸公函往来,提高沟通效率,促进两岸四地共同接力、传承和发展中华信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