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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立法权来源问题,理论界的说法往往过于单方性,应当分情况而论。从立法理论和立法体制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地方立法权实质来源于人民,形式来源于中央授权。针对我国地方立法权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立法权"缺位"、"贵族化"与"软弱性"问题,要合理划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加强地方立法监督的机构建设、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立法听证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