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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法》)不仅在程序上加强了可操作性,而且在实体上加强了劳动者维权的力度。然而,该法是否真正的做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呢,还是如企业和劳动者各方争议的那样,出现了明显的偏移与错位?因此,对企业与劳动者的利弊调查与研究也就显得很有必要。对此,本文主要针对几个各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可以对新的《劳法》有一个正确的解读,从而引发新一层次上立法的思考,为立法者完善我国立法、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提供有启发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