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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由“无产”社会进入“有产”社会是近几年的事,但有产者在整个社会中仍只是极少部分人,至少占半数以上的农民仍被排斥在有产者队伍之外。在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财产基础极其薄弱的现实环境中,财产性收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放大效应很可能被释放出来。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