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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种实践,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有不同的特点。昆明市民委作为代市政府行使民族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应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抓好“三个五”,即:坚持“五个结合”,做到“五个必须”,提高“五种能力”。
坚持“五个结合”学习先进性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和民族法律法规相结合;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相结合;与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民族地区奔小康示范村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协调民族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昆明”相结合。只有坚持“五个结合”,才能做到学习上有收获,工作中有实效,才能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工作的本领,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做到“五个必须”体现先进性
必须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党员意识强不强,最终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必须立足实际实践党员标准,立足本职创业绩。要维护党的声誉,为党增色,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牢记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改造世界观,自觉抵制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自警、自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时刻保持党员的政治本色。
必须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要以任长霞、郑培民、周国知、牛玉儒、赵家富等英雄楷模为榜样,干一行,爱一行,不谋做大官,要谋做大事,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勤于思考,爱岗敬业,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特别是作为民族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不做超越党组织和违反党的纪律的事,在少数民族群众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必须自觉搞好服务。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市民委的整体合力,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及时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他们最实在、最需要、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增进服务效果。
必须自觉加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运用的前提。作为一个从事民族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够忠于职守,胜任工作,必须要坚持不懈地学习,要把学习看成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不仅要热爱学习,而且要自觉学习,学会学习,善于学习;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础知识,而且要学习民族理论和专业知识。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实践中提高,做学习型党员,做学习型干部,担负起更多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为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进步努力工作。
提高“五种能力”体现先进性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民族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全党同志,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断丰富自己为做好民族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的知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特点和规律,创新民族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业务知识及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坚持不懈地做好民族工作。
提高协调关系的能力。民族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党的全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新时期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作为民族工作者,要有全局观念,协作意识,要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能,继续当好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民族工作部门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主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使民族工作由单一部门向多个部门转变,向社会转变,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
提高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原则,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民族间发生的纠纷,要冷静分析,耐心疏导,及时加以排解;要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面对突发事件,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上访,做到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地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序应对,及时处理。
提高发展民族经济的能力。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等方面的关系。把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的最大突破。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也是民族工作的第一要求。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的更加优惠的政策;既要帮助他们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帮助他们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促使民族地区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更加巩固。
提高创新民族工作的能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阔视野,与时俱进,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培养创新思维方式,善于分析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作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五个结合”学习先进性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和民族法律法规相结合;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相结合;与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民族地区奔小康示范村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协调民族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昆明”相结合。只有坚持“五个结合”,才能做到学习上有收获,工作中有实效,才能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工作的本领,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做到“五个必须”体现先进性
必须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党员意识强不强,最终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必须立足实际实践党员标准,立足本职创业绩。要维护党的声誉,为党增色,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牢记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改造世界观,自觉抵制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自警、自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时刻保持党员的政治本色。
必须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要以任长霞、郑培民、周国知、牛玉儒、赵家富等英雄楷模为榜样,干一行,爱一行,不谋做大官,要谋做大事,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勤于思考,爱岗敬业,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特别是作为民族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不做超越党组织和违反党的纪律的事,在少数民族群众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必须自觉搞好服务。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市民委的整体合力,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及时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他们最实在、最需要、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增进服务效果。
必须自觉加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运用的前提。作为一个从事民族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够忠于职守,胜任工作,必须要坚持不懈地学习,要把学习看成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不仅要热爱学习,而且要自觉学习,学会学习,善于学习;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础知识,而且要学习民族理论和专业知识。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实践中提高,做学习型党员,做学习型干部,担负起更多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为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进步努力工作。
提高“五种能力”体现先进性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民族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全党同志,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断丰富自己为做好民族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的知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特点和规律,创新民族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业务知识及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坚持不懈地做好民族工作。
提高协调关系的能力。民族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党的全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新时期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作为民族工作者,要有全局观念,协作意识,要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能,继续当好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民族工作部门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主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使民族工作由单一部门向多个部门转变,向社会转变,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
提高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原则,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民族间发生的纠纷,要冷静分析,耐心疏导,及时加以排解;要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面对突发事件,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上访,做到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地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序应对,及时处理。
提高发展民族经济的能力。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等方面的关系。把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的最大突破。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也是民族工作的第一要求。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的更加优惠的政策;既要帮助他们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帮助他们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促使民族地区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更加巩固。
提高创新民族工作的能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阔视野,与时俱进,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培养创新思维方式,善于分析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作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