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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数学学习离不开个体的体验。学生需要在自主探究、实践操作、合作交流中,在联系生活中体验数学学习,用心去感悟数学思想,在体验中思索,在思索中创造,从而有效建构数学知识,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关键词: 数学教学 体验 体验学习
传统的数学教学是学生被动吸收、机械记忆、反复练习、强化储存的过程,没有主体的体验。沐浴着新课程的阳光,我们“豁然开朗”:教师不是“救世主”,而是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学生学习数学是以积极的心态调动原有的认知和经验,尝试解决新问题、理解新知识的有意义的过程。
《数学课程标准》提出:“要让学生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体验。”所谓体验,就是个体主动亲历或虚拟地亲历某件事并获得相应的认知和情感的直接经验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有助于学生通过多种活动探究和获取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生在体验中能够逐步掌握数学学习的一般规律和方法。教师要以“课标”精神为指导,用活、用好教材,进行创造性的教学,让学生经历学习过程,充分体验数学学习,感受成功的喜悦,增强信心,从而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
一、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体验“思索”
荷兰数学家弗赖登塔尔说过:“学习数学的唯一正确方法是实行再创造,也就是由学生把本人要学习的东西自己去发现或创造出来;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去进行这种再创造工作,而不是把现成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自主探究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效地建构数学知识。因此,教学时,教师要创设一种民主、平等、开放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在这种和谐、民主的氛围中自主发现探究,积极思索创新。
二、组织学生合作交流,体验“对话”
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沟通”与“合作”,是教师与学生围绕着“教学文本”进行“对话”的过程。学生是一个充满情感、个性的生命群体,教师要让学生成为一个个有思想、有见地的人。课堂教学是学生生命价值不断体现的过程,这一切都是依靠交流实现的。建构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建构与不同学习者的原有经验有关,即学习者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来建构对事物的理解,产生不同的建构结果。通过合作学习,这种理解会更加丰富、更全面。”新课程的理念使数学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在师生、生生合作交流中,教师不断开启学生的新思路,使知识在生成、在构建。学生们在情感活动、智力挑战、人际交往过程中,体验着成功的快乐,实现着人的需要,不断发挥着潜在能力,有效地建构数学知识。
具有冲突性的对话,能引发学生不同意见的“撞击”,老师以“误”养“正”,使冲突趋于缓和、统一,同时还能预防学生在小组学习中依赖他人答案,产生“弱建构”。
三、指导学生实践操作,体验“创造”
教与学都要以“做”为中心。陶行知先生早就提出“教学做合一”的观点,在美国也流行“木匠教学法”,让学生找找、量量、拼拼……因为只有“你做了你才能学会”。皮亚杰指出:“思维是从动作开始的,切断了动作与思维之间的联系就不能发展。”在教学中,我们要改变“教师演示、学生观看”的活动方式,多让学生为学习新知创造条件,利用各种学具进行实际操作。学生在摆弄学具的过程中,联系原有知识和生活实际,思路会随之展开;学生在亲自获取丰富的感性认识和直接经验的基础上,就能逐步地展开探索,逐步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要体现生活性。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教师要创设条件,重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学习和理解数学;要善于引导学生把课堂中所学的数学知识和方法整合应用于生活实际,让学生既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又切实体验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体验到数学的价值。
在教学中可以设计一些实践性作业,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模型并进行结实和应用的过程。这样既能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初步获得一些数学活动经验,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获得积极的数学情感,同时又能使学生了解到数学的价值,感知生活中处处有数学,增强运用数学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信心,有效锻炼他们的数学应用能力。
体验学习需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在体验中思考,锻炼思维;在思考中创造,培养、发展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当然,创设一个愉悦的学习氛围相当重要,可以减少学生对数学的畏惧感和枯燥感。让学生亲身体验,他们会思路畅通,热情高涨,充满生机和活力;让学生体验成功,他们会激起强烈的求知欲望。同时,教师应该深入到学生中去,和他们一起历经知识构建的过程,历经企盼、等待、焦虑、兴奋等心理体验,与学生共同分享构建知识的快乐,与学生共同“体验学习”。
参考文献:
[1]数学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教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 数学教学 体验 体验学习
传统的数学教学是学生被动吸收、机械记忆、反复练习、强化储存的过程,没有主体的体验。沐浴着新课程的阳光,我们“豁然开朗”:教师不是“救世主”,而是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学生学习数学是以积极的心态调动原有的认知和经验,尝试解决新问题、理解新知识的有意义的过程。
《数学课程标准》提出:“要让学生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体验。”所谓体验,就是个体主动亲历或虚拟地亲历某件事并获得相应的认知和情感的直接经验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有助于学生通过多种活动探究和获取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生在体验中能够逐步掌握数学学习的一般规律和方法。教师要以“课标”精神为指导,用活、用好教材,进行创造性的教学,让学生经历学习过程,充分体验数学学习,感受成功的喜悦,增强信心,从而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
一、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体验“思索”
荷兰数学家弗赖登塔尔说过:“学习数学的唯一正确方法是实行再创造,也就是由学生把本人要学习的东西自己去发现或创造出来;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去进行这种再创造工作,而不是把现成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自主探究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效地建构数学知识。因此,教学时,教师要创设一种民主、平等、开放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在这种和谐、民主的氛围中自主发现探究,积极思索创新。
二、组织学生合作交流,体验“对话”
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沟通”与“合作”,是教师与学生围绕着“教学文本”进行“对话”的过程。学生是一个充满情感、个性的生命群体,教师要让学生成为一个个有思想、有见地的人。课堂教学是学生生命价值不断体现的过程,这一切都是依靠交流实现的。建构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建构与不同学习者的原有经验有关,即学习者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来建构对事物的理解,产生不同的建构结果。通过合作学习,这种理解会更加丰富、更全面。”新课程的理念使数学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在师生、生生合作交流中,教师不断开启学生的新思路,使知识在生成、在构建。学生们在情感活动、智力挑战、人际交往过程中,体验着成功的快乐,实现着人的需要,不断发挥着潜在能力,有效地建构数学知识。
具有冲突性的对话,能引发学生不同意见的“撞击”,老师以“误”养“正”,使冲突趋于缓和、统一,同时还能预防学生在小组学习中依赖他人答案,产生“弱建构”。
三、指导学生实践操作,体验“创造”
教与学都要以“做”为中心。陶行知先生早就提出“教学做合一”的观点,在美国也流行“木匠教学法”,让学生找找、量量、拼拼……因为只有“你做了你才能学会”。皮亚杰指出:“思维是从动作开始的,切断了动作与思维之间的联系就不能发展。”在教学中,我们要改变“教师演示、学生观看”的活动方式,多让学生为学习新知创造条件,利用各种学具进行实际操作。学生在摆弄学具的过程中,联系原有知识和生活实际,思路会随之展开;学生在亲自获取丰富的感性认识和直接经验的基础上,就能逐步地展开探索,逐步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要体现生活性。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教师要创设条件,重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学习和理解数学;要善于引导学生把课堂中所学的数学知识和方法整合应用于生活实际,让学生既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又切实体验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体验到数学的价值。
在教学中可以设计一些实践性作业,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模型并进行结实和应用的过程。这样既能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初步获得一些数学活动经验,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获得积极的数学情感,同时又能使学生了解到数学的价值,感知生活中处处有数学,增强运用数学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信心,有效锻炼他们的数学应用能力。
体验学习需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在体验中思考,锻炼思维;在思考中创造,培养、发展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当然,创设一个愉悦的学习氛围相当重要,可以减少学生对数学的畏惧感和枯燥感。让学生亲身体验,他们会思路畅通,热情高涨,充满生机和活力;让学生体验成功,他们会激起强烈的求知欲望。同时,教师应该深入到学生中去,和他们一起历经知识构建的过程,历经企盼、等待、焦虑、兴奋等心理体验,与学生共同分享构建知识的快乐,与学生共同“体验学习”。
参考文献:
[1]数学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教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