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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文件《关于联合评定命名首批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的通知》(川农委[2013]72号),日前,四川省省级农口部门和涉农相关部门联合评定了302个从事大田种植、水产和畜禽养殖、林果业、中药材、农机服务、农村观光旅游、土地入股、农村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农民合作组织为首批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