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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奇的案件:该省信阳市民杨文明以该市浉河区政府和信阳市精神病医院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等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费、名誉损失费等共计120万元.而浉河区政府则一口咬定,此人有精神病,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而非秘密绑架到精神病院限制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