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族约合同与乡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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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不仅制定了本族的族规家法,更是因时、因事、因地制宜的议订了大量的族约合同,对国家法律和本族的族规家法中未能明确规定的问题或事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和应对措施,以加强对本族族众进行管理和约束.徽州族约在书写风格、议定事项的数量和约束对象上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宗族的祭祀活动、祖先安葬与祖墓维护、族产的管理经营与析分变卖以及宗祠修建、佃仆管理与赋役承办等宗族其他事务,来调整天人和谐、人际和谐以及群己和谐,最终实现身心和谐,在促进宗族和睦发展,强化宗族管理,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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