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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秦信法家,行法治,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制。奖励和行政处罚都是秦法制的重要内容。在秦统治者及其理论家看来,法律之所以能约束臣民,使之按统治者的要求做事,主要是因为有赏与罚的手段。商鞅认为,“人性好爵禄而恶刑罚”,而“好恶者赏罚之本也” (《商君书·错法》)。国家就是要针对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设赏使民趋之而为国家效力,设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