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探索

来源 :中国大学教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nCh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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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与老牌本科院校相比,有劣势也有自身优势。我们应该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抓住特色,正确定位,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径,对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评价体系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把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办好。
  关键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定位
  
  一、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特色定位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特色定位,应当根据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特点,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所面向的社会层次,学生的出路和学生的发展需求等因素来界定。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与老牌本科院校相比,在办学经验、师资力量以及学生生源等方面的劣势是明显的。然而,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也具有老牌院校不具有的优势。其一,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更接近基层社会,贴近百姓生活,而且大多是一市(地级市)一校,因此,在法律实践教学资源的占有上,不但数量上有优势,而且时间、空间上都很便利,师生接触司法机关和真实案件更容易,可以经常与司法机关、律所等进行校内外互动,学生可以很方便地走进社区利用所用知识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等,这些都有利于开展实践教学。其二,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学生绝对数量不多,而且一般不好高骛远,比较务实,便于针对性教学,同时亦有利于就业疏导。其三,随着地方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基层司法机关、律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需要大量法律人才,而名牌大学的学生往往很少垂青它们。这无疑使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学生就业机会增多,而且就业单位就在身边,可谓“近水楼台”,也便于实习和交流。因此,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美好前景,需要的是我们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抓住特色,正确定位。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本身处于整个法学教育体系中的最基础阶段,培养的学生大多是面向基层。或到基层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从事司法实务工作,或在基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执法和管理工作,或在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等。我们通过对学生面向的就业市场进行调研,发现需要教给学生的是基本的法律伦理和法律思维、基础的法律知识以及培养他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和认识社会、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能力。而且每一职业方向的具体要求又有所不同。如到基层司法机关或律所从事司法实务的学生,重点要掌握的是证据收集与运用、案卷分析、法庭辩论、法律推理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等司法实务技能。到行政机关工作的学生重点要求具备行政法治思维、行政程序意识以及行政执法技能。到企业单位工作的学生主要要掌握合同起草、合同纠纷解决、商务谈判以及投资、融资和资产保护等企业法律实务知识与技能。
  因此,新建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也是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但是它更具有基础性、应用性和方向性。其办学特色应该立足基层社会,突出办学的基础性、应用性和方向性,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学,加强法律职业思维的培养,加强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充分利用实践教学资源丰富、便利的条件,加强实践教学,加强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互动。
  
  二、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举措
  
  1. 教学主体的结构优化
  新建本科院校学生生源一般是二本的末流,选择余地较少,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优化组合,根据学生的专长和兴趣以及就业意向,打破传统的一直按进校后的专业班级教学的做法,到了大三对学生按就业意向及发展方向分类教学。我们目前是把学生分成司法实务方向、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方向以及企业法律实务与管理方向三类。这样便于学生的学习和交流,同时又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与学生分类教学相对应,我们建立了教师的教学分工和分类培养制度,对教师进行优化组合。首先,把教师按与学生分类对应的方向分类,在此基础上再按教学特长分类,把教师分为基础理论教学型、实践教学型和学术研究型等(当然这种分类是相对的,并不意味着教师自身三方面素质要求的分离),负责和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培养具有各种特色和特长的教师,满足法学本科教学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院尤其重视“实践教学型”即“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因为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必须突出实践教学,而这必须要有一批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教师。为了丰富教师的实务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学院为法学教师参与司法实践创造了条件,鼓励“实践教学型”即“双师型”教师走出校门,进法院、检察院调研,接触案卷,了解办案情况,也可分析案件,提出办案建议;鼓励他们加入律所,做兼职律师,代理案件。鼓励他们深入社会其他行业,为公司、企业等有关合同纠纷、资产保护以及其他商务纠纷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这些教师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亟待解决的有关法律问题,处理并解决了某些棘手的法律纠纷,提高了实务能力,提高了实践教学能力。另外我们还聘请了有实务经验的地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做兼职教师,优化实践教学的师资结构。
  
  2. 教学内容的整合与配置
  课程开设必须与办学特色定位相符,因此,我们应当根据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特色定位,打破常规,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教学内容的安排突出基础性、应用性和方向性。我们要充分保证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大实体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充分利用实践教学资源优势,根据就业意向和兴趣特长,开设专业方向课,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种法律人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是培养学生以法律素质为核心的综合素质,以及较强职业能力的基础性教育,因此我们在课程设置上,把课程分为综合教育课、文理基础课、专业教育课和实践性教学课程。其中专业课又分为专业必修课、任意选修课和方向选修课。在专业课的设置上,我们在开设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同时,根据学生今后的就业意向和发展方向,开设方向选修课。如前所述,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主要有三种就业情况,因此,我们将专业方向确定为司法实务方向、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方向和企业法律实务与管理方向,设置各方向的专业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和发展方向选修其中一个方向的课程。根据各类法律人才培养要求,司法实务方向我们开设司法实务、证据学、司法文书写作、司法语言与辩论和刑事侦查学等方向课。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方向我们开设公务员法、行政管理学、公文处理与写作、公共政策分析和行政执法实务等方向课。企业法律实务与管理方向我们开设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实务、税法、金融法和证券法等课程。在具体课程的安排上。大一主要开设综合素质课和文理基础课程,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素质和人文素质,当然也要开设宪法学、法理学等少量专业基础课。大二和大三主要开设专业核心课程, 尤其是重点学习三大实体法和诉讼法,大三学生在完成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开始根据自己今后的就业和发展方向选择专业方向课和其他选修课。另外,大三、大四要开设司法辩论与口才、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性课程。同时开展送法下乡、实习等法律实践活动,加强学生职业能力训练。
  
  3. 教学方法的个性化和特色化
  我们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不同就业意向与发展方向,因材施教,进行个性化教学,教学形式和方法不拘一格,灵活多样。首先,根据学生不同学习阶段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大一、大二阶段是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的学习阶段,主要采用讲授法,辅之以案例教学法和见习等实践教学方法。主要配置专业基础扎实,理论功底深厚的教师上课。通过教师的精辟讲解,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通过案例教学和见习,对法学学科的应用性和职业性特点有所了解。大三阶段的课堂教学开始分方向教学,我们给司法实务方向、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方向、企业法律实务与管理方向的学生,配置不同专长的教师上课,多采用提问式、讨论式,论辩式等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同时注重各方向的实务操作的教学。另外,针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在课外举办司法考试专题辅导讲座,安排有司考丰富经验并通过司法考试的教师授课。对继续考研深造的学生,我们也在课外举行专门的考研辅导讲座。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安排公务员考试的专题讲座。大四阶段,对通过司法考试将来从事司法实务的大学生还要增加专门的法律职业训练。这种训练则要让学生参加各种真实案件的办理,包括撰写法律文书、参加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法庭审理等。这需要与司法机关进行联合教学,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教学指导。
  实践教学资源丰富,而且运用方便,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一大特色。师生深入实务部门方便,机会多,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走入校门指导教学也相对容易,有助于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的互动与交流。这就是横向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充分利用这一特色和优势,建构一种以校内的实践课程体系为主线的纵向实践教学体系与以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主体的横向实践教学体系相结合的立体型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思维和职业能力。我们学院建立了标准化的模拟法庭,经常组织学生在模拟法庭开展模拟审判、法庭辩论赛(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与我们师生的辩论赛)等活动,还与司法机关联络,在模拟法庭举办真实案件的现场审判,让学生直击真实案件审判的全过程,熟悉和体会审判程序。我们还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建立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值班制度。学生可以在法律援助站接待来访者,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我们还组织学生到各社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直接为老百姓服务。我们还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层司法机关、律所见习和实习,让学生从事司法助理和律师助理工作,学习办案程序与技能。这样通过各种实践教学手段,并且让学生深入社会实际,接触真实案件与真实当事人,办理真实案件,大大提高了学生对社会的认识能力,对信息的分辨和处理能力,对事物的分析能力,从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和职业能力。
  
  4. 考核与评价机制的多元化
  对学生的考核,我们根据新建地方本科院法学本科生绝对数量不多的特点,力求考核更具针对性、灵活性,达到以考促学的效果。我们打破传统的一学期只有期中、期末的两次考试安排,加强平时考核;改革传统的书面考试方式,增加专题辩论、模拟审判、模拟调解、模拟商务谈判等口头考核方式。改革死记硬背的题型,增加法理评析、法条解析、案例分析等题型。改革评分标准,增加平时考核和口头考核的分值权重。对教师的考核,坚持学生、同事与领导的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终考核相结合,课堂教学效果与课外专题辅导、办案指导、论文指导等情况相结合,遵守教学常规与教学改革创新相结合,教学改革效果与科研业绩相结合,从而建立全面的科学的综合评教体系,达到以评促教的效果。通过建立以上对师生的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调动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三、 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实效
  
  通过教学改革的实践,我们的法学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我们培养的法学本科毕业生不但综合法律素质较高,而且职业能力也得到提升,学生都学有专长,毕业后都有用武之地,在就业、司法考试以及考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就业方面,每届毕业生的就业率都较高,就业面广,有的进入基层的司法机关和律所工作,有的考上公务员,有的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司法考试方面,通过率也较高,例如,2010年的司法考试,在我们学院2007级应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中(共57名),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45名,共有18名学生的分数超过国家分数线360分,A证通过率达40%,不仅创下我们学院的历史新高,而且远远高于历年国家的平均通过率。这样的成绩对于一所新建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本科生而言是很不容易的。另外,从用人单位的评价和反响来看都较好,很多单位都认为我们的学生具有敬业精神和职业品质,法律素质和素养较高,适应社会能力和工作能力较强,不少学生很快受到所在单位的表彰和提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已发展不错,有的成长为基层司法机关优秀的司法工作者,有的成为优秀大学生村官,还有的已成为年轻的基层政府机关领导等。应该说,九江学院的法科学生受到了社会的欢迎,我们的法学教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责任编辑: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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