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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日益发达,建筑事业已经越来越发达,同时市场要求也越来越繁多,但是在施工中安全事故频发,这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努力。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日益发达,人们对建筑工程安全(包括建筑设计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地方法規的出台、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及工程监理制的推行,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是建筑安全的重要部分,是建筑安全的重中之重。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建设施工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守纪”的政策。做好施工工程的安全保障性工作第一个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出台以前,国内各个地区对施工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是以实物监督为主要措施,《条例》发布以后,以建设承包单位作为主体,把以前对建筑施工的企业安全管理为主的模式逐渐转变为对设计、建设、施工等各环节各主体方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笔者抛砖引玉,就这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要充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就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单单只靠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自上而下的努力是不够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条例》的基本要求,检查各环节各主体方责任者执行《条例》的情况,并通过以实物监督的模式向行为监督转变,把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与施工主体的日常管理业务水平等因素联系起来。把安全的生产水平与市场的信誉挂钩,增加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让企业从领导到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措施
2.1 积极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找出真正的管理重点
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法人在建筑活动中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把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以及秩序维护好。施工安全按照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监督单位需要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检查责任,做到既不越位检查,又不错位监督,作为施工主体就应该严格的执行相关安全的法规、行业的技术规范,关注生命,切切实实地担负安全管理责任,只有操作的部门做到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不禁要问现在建筑施工工地为什么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过低,没有接受过十分严格而专业以及安全操作的培训。在操作中不明白危险就更容易违反作业章程而造成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部门也要重点认识到这个现实的问题,强调新入行的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在监督的实施上,往往存在着为了应付检查而使得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建筑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严重不齐,甚至有的还存在着无证上岗,一线工人的专业水平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安全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管理部门在劳动工人培训的角色就应该是对症下药,严抓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培训,让培训真正地落到实际的意义。而检查方式有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现场提问等形式对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情况实行检查,而不要单单只看施工项目的安全培训资料。
安全工作要搞好,资金到位、企业必须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在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施工单位交换过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往往被企业流于形式而整改不力,类似的问题反复出现。反映了现状就是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老是处于被动的被监督的状态,在被检查时就做足资料应付检查。安全生产反而成了行业内管理部门的事情,而不是由施工安全企业来负责。在每次的现场检查之前,建筑项目的领导人都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来接受监督机构的检查,而不能以监督机构本身的安全检查项目来代替自查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需要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头的控制情况来调查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2 对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所充当的角色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的现场进行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监理是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对其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地方需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施工企业拒绝或者没有整改措施则监理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书面形式的上报。好的监理就是起到真正的安全管理的一道防线。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相当一部分监理往往只注重对施工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监控,对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不闻不问,同时其自身也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定,未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整改通知,监理单位不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也不出台整改措施,这直接导致了施工中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作为监督管理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进行严肃的处理,使得监理懂安全同时又管安全。
2.3 明确主要施工安全的责任者,落实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责任制
由于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项目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的安全费用不到位会直接导致施工单位缺少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施工人员的合同工期,这会导致施工工人长期加班,处于疲劳的作业状态而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这个过程中,要让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在工程中所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现阶段在各地主管部门对各地的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约束力严重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建设单位应该履行的责任推诿到施工单位,从而降低了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建设单位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等各个涉及到施工安全的资料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来进行认真检查,让建设单位理解到并懂得安全施工是所有部门必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安全检查主管部门总结检查到的情况,应用经济、法律以及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的不规则现象进行严肃的处理,同时发挥新闻等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企业和从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信用体系以及失信的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落实“企业负责制”。
2.4 建立健全建筑从业人员的进退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发生率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和真正实施对企业或者从业人员的进退机制。通过对生产安全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不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清除出建筑行业。现今由于准入以及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存在着某些只有资质但是不建立安全管理的企业或者执业人员未能受到相应的严肃处理。要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正有效,就必须要做到保护有能力的而淘汰不负责任的以及不专业的,对于长期恶意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或者建筑职业人员,就强制其退出建筑市场。只有建立这种进入和退出的管理机制,才能使安全管理机制健全。
2.5 紧抓源头,建立合理有效的培训机制。
建筑工程施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施工的工程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建筑施工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强,使得许多建筑企业不愿意投入过多的培训经费,导致从业的相关施工人员并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到目前为止,政府对于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虽然有了统一的要求,可是安全培训所达到的效果还是不明显。政府要把紧考试大关,要杜绝各种“许可证”、“培训上岗证”泛滥失控,证件与实际技能不符。
3、结束语
只有在解决了以上分述的诸多问题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施工。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投入,同时安全监管机构必须要通过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使监管队伍的专业配置趋于合理,并通过不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培训来实现施工安全监督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了更好的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参考文献
[1] 韦小敏.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研究.重庆大学.2009.
[2] 蔡衍龄.浅谈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J].中国科技信息. 2008(20).
[3] 谢法全. 浅谈建筑安全的监督和管理[J].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09(02).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日益发达,人们对建筑工程安全(包括建筑设计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地方法規的出台、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及工程监理制的推行,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是建筑安全的重要部分,是建筑安全的重中之重。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建设施工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守纪”的政策。做好施工工程的安全保障性工作第一个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出台以前,国内各个地区对施工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是以实物监督为主要措施,《条例》发布以后,以建设承包单位作为主体,把以前对建筑施工的企业安全管理为主的模式逐渐转变为对设计、建设、施工等各环节各主体方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笔者抛砖引玉,就这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要充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就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单单只靠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自上而下的努力是不够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条例》的基本要求,检查各环节各主体方责任者执行《条例》的情况,并通过以实物监督的模式向行为监督转变,把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与施工主体的日常管理业务水平等因素联系起来。把安全的生产水平与市场的信誉挂钩,增加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让企业从领导到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措施
2.1 积极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找出真正的管理重点
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法人在建筑活动中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把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以及秩序维护好。施工安全按照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监督单位需要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检查责任,做到既不越位检查,又不错位监督,作为施工主体就应该严格的执行相关安全的法规、行业的技术规范,关注生命,切切实实地担负安全管理责任,只有操作的部门做到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不禁要问现在建筑施工工地为什么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过低,没有接受过十分严格而专业以及安全操作的培训。在操作中不明白危险就更容易违反作业章程而造成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部门也要重点认识到这个现实的问题,强调新入行的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在监督的实施上,往往存在着为了应付检查而使得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建筑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严重不齐,甚至有的还存在着无证上岗,一线工人的专业水平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安全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管理部门在劳动工人培训的角色就应该是对症下药,严抓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培训,让培训真正地落到实际的意义。而检查方式有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现场提问等形式对施工工人的专业技术情况实行检查,而不要单单只看施工项目的安全培训资料。
安全工作要搞好,资金到位、企业必须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在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施工单位交换过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往往被企业流于形式而整改不力,类似的问题反复出现。反映了现状就是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老是处于被动的被监督的状态,在被检查时就做足资料应付检查。安全生产反而成了行业内管理部门的事情,而不是由施工安全企业来负责。在每次的现场检查之前,建筑项目的领导人都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来接受监督机构的检查,而不能以监督机构本身的安全检查项目来代替自查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需要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头的控制情况来调查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2 对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所充当的角色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的现场进行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监理是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对其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地方需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施工企业拒绝或者没有整改措施则监理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书面形式的上报。好的监理就是起到真正的安全管理的一道防线。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相当一部分监理往往只注重对施工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监控,对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不闻不问,同时其自身也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定,未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整改通知,监理单位不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也不出台整改措施,这直接导致了施工中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作为监督管理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进行严肃的处理,使得监理懂安全同时又管安全。
2.3 明确主要施工安全的责任者,落实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责任制
由于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项目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的安全费用不到位会直接导致施工单位缺少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施工人员的合同工期,这会导致施工工人长期加班,处于疲劳的作业状态而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这个过程中,要让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在工程中所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现阶段在各地主管部门对各地的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约束力严重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建设单位应该履行的责任推诿到施工单位,从而降低了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建设单位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等各个涉及到施工安全的资料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来进行认真检查,让建设单位理解到并懂得安全施工是所有部门必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安全检查主管部门总结检查到的情况,应用经济、法律以及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的不规则现象进行严肃的处理,同时发挥新闻等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企业和从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信用体系以及失信的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落实“企业负责制”。
2.4 建立健全建筑从业人员的进退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发生率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和真正实施对企业或者从业人员的进退机制。通过对生产安全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不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清除出建筑行业。现今由于准入以及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存在着某些只有资质但是不建立安全管理的企业或者执业人员未能受到相应的严肃处理。要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正有效,就必须要做到保护有能力的而淘汰不负责任的以及不专业的,对于长期恶意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或者建筑职业人员,就强制其退出建筑市场。只有建立这种进入和退出的管理机制,才能使安全管理机制健全。
2.5 紧抓源头,建立合理有效的培训机制。
建筑工程施工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施工的工程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建筑施工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强,使得许多建筑企业不愿意投入过多的培训经费,导致从业的相关施工人员并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到目前为止,政府对于建筑施工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虽然有了统一的要求,可是安全培训所达到的效果还是不明显。政府要把紧考试大关,要杜绝各种“许可证”、“培训上岗证”泛滥失控,证件与实际技能不符。
3、结束语
只有在解决了以上分述的诸多问题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施工。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投入,同时安全监管机构必须要通过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使监管队伍的专业配置趋于合理,并通过不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培训来实现施工安全监督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了更好的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参考文献
[1] 韦小敏.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研究.重庆大学.2009.
[2] 蔡衍龄.浅谈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J].中国科技信息. 2008(20).
[3] 谢法全. 浅谈建筑安全的监督和管理[J].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