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07年4月26日证监公司字[2007]79号中国铝业公司:你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拟增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71,019,521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