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现代社会婚姻家庭关系越来越复杂,“抚养费问题”与“夫妻共同财产权问题”的冲突日益突显,理论界尚未探讨这一话题,实务界虽已经开始关注此类冲突,但是不同法院的处理方式却大相径庭。比较而言,分别处理上述两个问题的方式比合并处理的方式更为合理。为较好地解决“抚养费问题”与“夫妻共同财产权问题”的冲突,建议明确抚养费的性质及其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