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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有了明显收敛。但从长远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下面,就当前腐败现象的特点、产生的主要原因和预防腐败的重点和措施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违纪主体趋向群体
从被查处的党员干部来看,违纪违法主体趋向群体性。窜案、窝案多,违纪违法主体复杂,既有普通公民和一般党员,又有领导干部。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
(二)违纪手段趋向隐蔽
从作案行为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作案手段隐蔽性越来越深,办案难度加大,手段相对隐蔽。在自己不直接出面和插手的情况下,实施自己的腐败计划;或借助合法的帽子,干着非法的勾当。
(三)违纪错误趋向谋利
在面对物质和金钱的巨大诱惑,使有些人经不住为满足私欲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其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随着经济的发展,腐败分子贪污的金额也水涨船高,少则几万几十万元,多者几百万几千万元,甚至有上亿元案件发生。
(四)违纪领域趋向热点
从涉案领域来看,重点领域、热点领域的发案率较高,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过去被人们称之为“清水衙门”的教育、民政系统也有案件发生。
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没有建立教育长效机制,致使教育无效果
当前廉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经济是硬指标,只要经济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廉政教育是软任务,抓与不抓无关紧要。二是形式虚化。有些基层党支部很少自主开展党员活动,党员教育普遍成为“空白”。三是方法老化。基层干部教育方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局限于传统的看看报纸、听听报告、读读书本,习惯于“会议套餐”、“开大会式”的短期培训。
(二)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制度,致使行为不规范
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落实,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因素。一是内部管理无章可循。有的单位几年来没有内务管理制度,分管责任人不明确。“谁主管、谁当家”,缺乏统一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给少数违纪者可乘之机。二是制度创新不系统。有的部门和单位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不完善,不成系统;有的没有及时更新,仍然是几年前的“老皇历”,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和管理需要。三是制度管理走形式。有的单位把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抛在脑后,不去执行、不愿执行或难以执行。有的单位“一把手”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如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存在许多漏洞。
(三)没有形成完善的约束制约机制,致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在监督制约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缺乏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存在“不敢监督、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不善监督”的现状。二是基层组织对一般干部和无职党员监督不力。三是内部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部门的监督权、监督地位和监督力量得不到保证,这样的监督必然乏力,难以到位。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保障性。缺乏对监督者的权利保护,导致监督者往往会为监督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措施
(一)深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脉搏,围绕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选准重点,找准难点,明确教育主题,增强教育的预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主体,扩大教育范围,要让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进一步延伸到党外干部、职工群众,突出廉政教育的全面性和前瞻性,形成浓厚的倡廉氛围。以扩大影响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为着力点,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创新思路和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
(二)完善制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重抓好五项制度建设,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实行权力分解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五项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五是严格执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三)强化监督,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只有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整体效能,形成立体、多维、全时的监督网络,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具长效,才能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做到权力监督要法制化。党内监督要科学化,监督渠道要多样化。
(四)加大惩处,突出查案的威慑力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执行力。因此,必须要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惩腐手段惩治腐败分子,使廉者自觉律己,贪者自觉收敛,以达到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
一、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违纪主体趋向群体
从被查处的党员干部来看,违纪违法主体趋向群体性。窜案、窝案多,违纪违法主体复杂,既有普通公民和一般党员,又有领导干部。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
(二)违纪手段趋向隐蔽
从作案行为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作案手段隐蔽性越来越深,办案难度加大,手段相对隐蔽。在自己不直接出面和插手的情况下,实施自己的腐败计划;或借助合法的帽子,干着非法的勾当。
(三)违纪错误趋向谋利
在面对物质和金钱的巨大诱惑,使有些人经不住为满足私欲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其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随着经济的发展,腐败分子贪污的金额也水涨船高,少则几万几十万元,多者几百万几千万元,甚至有上亿元案件发生。
(四)违纪领域趋向热点
从涉案领域来看,重点领域、热点领域的发案率较高,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过去被人们称之为“清水衙门”的教育、民政系统也有案件发生。
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没有建立教育长效机制,致使教育无效果
当前廉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经济是硬指标,只要经济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廉政教育是软任务,抓与不抓无关紧要。二是形式虚化。有些基层党支部很少自主开展党员活动,党员教育普遍成为“空白”。三是方法老化。基层干部教育方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局限于传统的看看报纸、听听报告、读读书本,习惯于“会议套餐”、“开大会式”的短期培训。
(二)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制度,致使行为不规范
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落实,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因素。一是内部管理无章可循。有的单位几年来没有内务管理制度,分管责任人不明确。“谁主管、谁当家”,缺乏统一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给少数违纪者可乘之机。二是制度创新不系统。有的部门和单位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不完善,不成系统;有的没有及时更新,仍然是几年前的“老皇历”,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和管理需要。三是制度管理走形式。有的单位把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抛在脑后,不去执行、不愿执行或难以执行。有的单位“一把手”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如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存在许多漏洞。
(三)没有形成完善的约束制约机制,致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在监督制约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缺乏对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存在“不敢监督、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不善监督”的现状。二是基层组织对一般干部和无职党员监督不力。三是内部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部门的监督权、监督地位和监督力量得不到保证,这样的监督必然乏力,难以到位。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保障性。缺乏对监督者的权利保护,导致监督者往往会为监督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措施
(一)深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治本之策,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脉搏,围绕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选准重点,找准难点,明确教育主题,增强教育的预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主体,扩大教育范围,要让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进一步延伸到党外干部、职工群众,突出廉政教育的全面性和前瞻性,形成浓厚的倡廉氛围。以扩大影响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为着力点,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创新思路和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
(二)完善制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针对当前发案的特点和原因,应着重抓好五项制度建设,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实行权力分解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五项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五是严格执行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三)强化监督,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只有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整体效能,形成立体、多维、全时的监督网络,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具长效,才能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做到权力监督要法制化。党内监督要科学化,监督渠道要多样化。
(四)加大惩处,突出查案的威慑力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执行力。因此,必须要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惩腐手段惩治腐败分子,使廉者自觉律己,贪者自觉收敛,以达到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