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册封布鲁克巴德布王礼仪探析——第十七任德布王强巴贝册封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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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新近披露的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所藏满蒙文档案,以布鲁克巴(不丹)第十七任德布王强巴贝的"补放"任职事件为案例,考察了清朝册封布鲁克巴 "额尔德尼第巴"的礼仪程序,认为整个程序可以概括为布鲁克巴请封、噶厦和驻藏大臣审核并上奏朝廷、朝廷封赐敕书、西藏遣使册封、德布王谢恩等5个环节。论文还讨论了布鲁克巴在清朝对外关系结构中的位置、德布王的职位品级及册封对德布王合法性建构的意义等问题。
其他文献
献俘礼制乃古代军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军队凯旋后将所获敌酋或首级进献庙、社及皇帝的礼仪活动。清朝前中期武功赫赫,圣祖、世宗、高宗三帝继承历代之制,将其不断得到发展完善,载入《会典》,并数度举行。道光八年,平定张格尔之乱,宣宗举行了有清-代最后一次献俘受俘礼,在档案中亦多有记载。献俘受俘礼,具有宣扬国威、震慑外藩的作用,既体现了清廷继承中华传统礼制,彰显王朝正统的政治意图,又见证了诸帝践行大一统事业的辉煌与艰辛。
早在与后金(清)政权建立贡市关系之初,达斡尔氏族显贵即开始学说满语。康熙初布特哈打牲部落组建,通晓满语文成了达斡尔官员群体的必备技能。康熙中叶,在清廷满化政策推动下,满语文在黑龙江驻防八旗达斡尔军户中率先普及。受布特哈归隶黑龙江将军,继而被改组为呼伦贝尔、布特哈八旗影响,乾隆中叶满语普及到整个达斡尔族。晚清满语文在全国式微,但在达斡尔社会却依旧盛行。
自发遣刑创设起,遣犯配所经不断调整,逐渐产生了外遣东北、西北与发往内地相结合的格局。嘉庆朝的遣犯改发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特征。缓解管理压力的需求成为此时期改发遣犯的直接动力和主导因素,以新疆、内地为主要配所的新格局形成,东北作为外遣配所的功能大幅下降。此调整虽可维护东北秩序,却加重了新疆和内地的管理压力,也为发遣制度乃至清代流放体系的衰落埋下伏笔。这背后可能隐含着发遣制度瓶颈及其影响在嘉庆朝的扩大化问题。
从制度的发展过程而非静态的视角来看,嘉道时期是清代言路制度的定型时期。文书从题本到奏折,中枢从内阁到军机处的重大转变,决定了言路在政治体制中的边缘化地位。士林由此切入批评"壅蔽"问题和言路制度,坚持言路在政治体制中的结构性功能,君主则将言路问题归罪于士大夫的私心私利。制度与制度思想共成一体,从清代言路的制度思想来看,"前代法意"与"本朝法意"之间又存在张力,相反相成,形塑了清朝的言路制度体系。
清初继承的明制包括了高级官员的会推制度,然而此制在康熙年间逐渐没落。开列制与保举制的先后引入,使皇帝加强了对会推的控制,会推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但也产生了低效、徇私等弊,得人效果不佳。康熙朝官员参与会推的积极性较低,不愿承担保举责任。决策时,康熙帝常与大学士共议,并越来越多地行特简之权,但也因此造成了明珠等权臣借机结党营私。明清会推中皇权的强化,不仅是皇帝个人意愿的展现,更是政局现实与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结果。
制诰之宝在明清易代之际扮演了重要角色。当时皇太极君臣视该玺为秦玺,故其继统乃来自汉唐以来诸王朝。当得玺的消息传出,还出现该玺为掌教符印之说,并为清朝所接受。入关后清朝淡化该玺之重要性,并视之为元玺,乾隆皇帝更称大清得统在德不在玺,并毁坏该玺,但却在多年后又予重制,以免显得清初得统不正。当蒙古王公献上同名玉玺,皇帝面对蒙古仍打算利用之。从传国玺能见清朝正统论在不同阶层、时段、文化中的调整及影响。
近年来随着中国和周边国家交往的日益密切,海交史逐渐成为史学研究的热点,而作为中外交往的特殊现象——漂风难民问题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就已经受到了中外史学界的关注,迄今为止中外学者均发表了不少中琉漂风难民的相关学术论文。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台湾学者刘序枫,他主要致力于研究环中国海域的漂风难民问题,以此来剖析当时的国际关系,其《清末东亚变局与琉中日关系——以漂流民的遣返问题为中心》一文通过难民救助这一视角,对晚晴时期的中日琉三国关系进行了解读。
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论均建立在"承天授命"和"以德化人"的儒家思想基础之上,也主要是由汉民族加以继承和阐释。清朝与前朝的区别是其版图已延伸至许多非汉人族群聚居的地区。儒家正统观显然无法全面涵盖这些地区的民众信仰和习俗。如何理解清朝对藩部边疆地区的统治仍然是目前清史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提出清朝分别针对内地和边疆形成了新型的"正统性"的统治模式,清帝在内地的统治仍然依赖儒家的道德教化,对藩部的控制则主要依靠边疆少数族群对藏传佛教的信奉,从而建立起了另一种对前朝正统性的补充性制度框架。本文特别提出
郭实猎(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1803-1851)①是近代中西交通史上的关键人物。他于1826年来到东南亚,开始了自己的传教生涯。在鸦片战争之前,他曾数次冒险缘中国沿海航行,进行传教和贸易的尝试;他是义律、郭富、璞鼎查的中文秘书,参与了鸦片战争前后的多数中英交涉;他是“汉会”的建立者,为基督教中国本土化之嚆矢。作为19世纪上半叶中西方“交流”的重要人物,他的著述和经历都曾引起广泛的关注。
清代是中国传统法律最为完备、判牍案例集编纂最为兴盛的时期。《清代判牍案例汇编》以清代司法判牍案例集为选编对象,本书甲编收入清初至嘉庆朝判牍案例十七种,乙编收入嘉庆朝至清末判牍案例二十七种,其中多种文献乃海外图书馆所藏孤本,系首次影印出版。本书选编文献遵循的原则:一,以选编司法案例集为主,与案例关系比较密切的判牍也适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