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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为法社会学重新审视现有的新型法律风险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方值机软件遭到禁用,通过传统法学理论容易造成自由选择权与自由经营权上的逻辑悖论,在选择时容易产生更多的法律风险。而通过风险理论的法社会学分析,立法目的在于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共景监狱”式的法律监控模式以及软法规范的介入,这些法律评估工具的系统性修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这也为我国实现良法与善治提出了更高的理论要求和实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