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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为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制度。一是放宽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格认定标准。引进返乡创业人员、乡村农技人员、村干部、转业军人,或城镇居民、单位职工及退休干部参与经营;设立创业基金,鼓励有技术、懂管理的大学生回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