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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国际秩序观立足于国际社会相互依存的大势,在继承现存国际规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走和平与发展道路,以合作共赢为路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导思想的新理念。这一思想揭示了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与世界各国战略利益关系的发展逻辑,具有鲜明的战略思维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导向价值。
关键词:国际秩序;国际格局;人类命运共同体;合作共赢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1.025
国际秩序观是指国际社会对维持社会和平与稳定的某种规则或规范的认知,既包括对现行秩序的认识,也包括对理想秩序的取向。在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格局不断变化,昔日以西方自由制度主义为主导的国际旧秩序在各国的实力较量与利益诉求中效率递减,不合理性日益凸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以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为路径、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导思想的国际秩序观。这一思想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揭示了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与世界各国战略利益关系的发展逻辑,具有鲜明的战略思维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导向价值。
1 体现实践导向价值,及时回应了现实难题并在发展中不断成熟完善
实践贯穿了我国国际秩序观形成与发展的全过程。
首先,国际战略是国家战略的延伸,我国国际秩序的认知和态度伴随着国家发展历程不断演进。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奋斗目标必须以和平的国际环境为助力。中国领导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与时代机遇下丰富并完善了这一理念,作出了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这一理念不仅致力于打造和平的国家间关系、稳定的国际秩序,更倡导各国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为自身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指引了方向。这表明,中国的国际秩序观随着本国发展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是基于历史道路和发展实际的科学总结。
其次,中国始终是国际秩序坚定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因此国际秩序观不是对国际旧秩序的颠覆或替代,而是在坚持原有体制核心内涵的基础上,用创新发展的机制填补了全球治理中既有机制无力或无意包含的真空地带,更加规则、开放,具有很强的实践可行性。一方面,我国国际秩序观对现有秩序进行了经验考证与价值评估,加强了对其中合理性因素的认知,始终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为宗旨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另一方面,又包含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规划和不懈探索,提倡改革与完善国际秩序中的不合理因素,确立未来国际秩序共赢、共享的发展目标,实现国际秩序从实然到应然的纵深拓展。
最后,我国国际秩序观是具体治理实践的产物,它为国际秩序的转型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即包含了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国际安全、国际文化多方面在内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在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指导下,中国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计划,倡导建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并成立了“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引导国际经济体系向着平衡、普惠不断发展;在政治领域,中国关注朝核、利比亚、乌克兰、难民危机等热点问题,倡导冲突国家进行沟通协商与政治谈判,积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在构建和平世界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安全领域坚持共建共享,动员全球力量共同应对反恐、卫生、气候等普遍性问题,寻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实践中,我国的国际秩序观着力于破解现实积弊,对国际秩序的转型升级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2 富含理论创新价值,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承继和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创新发展
其一,熔铸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国历史经验和发展理念的高度凝练。中华民族向来尊崇“和”文化,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深受这一思想影响,并将其创造性地从中华民族内部进一步引申至适用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处事准则。我国国际秩序观中提倡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都是在倡导“以和为贵”的处世哲学以及“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和”文化已经深深内化于我国的国际秩序观之中,成了挥之不去的文化印迹,也恰恰因此,其国际秩序观带有中国文化底蕴,是中国智慧与中国精神的完美象征。
其二,繼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为科学社会主义解咒。“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马克思在论述“共同体”思想时,将货币、资本描述为“抽象共同体”,而国家、阶级是“虚幻共同体”,他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强调异己关系的消灭,因为“只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然而在现代国际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抨击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共同体”不过是水中花镜中月,缺乏实现的路径和条件。只有建立其“超越主权国家”的国际秩序,推行西方主导的“普世价值观”才能摆脱人类的桎梏。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恰恰有力反击了西方的这一论断。其中的观点继承了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反思了现代环境下人类处于“抽象、虚幻共同体”的现状中产生的矛盾与危机,针对性地提出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创造巩固共同利益、防范化解外部风险,为达到“真正的共同体”提供了可行的现实路径。因此,西方的“普世价值”并非救世良药,马克思主义也并没有失去理论的光辉,科学社会主义依旧能够重焕时代活力。
3 深具战略思想价值,有助于打造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双赢局面
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光是发达国家欣欣向荣,发展中国家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日益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情势下,国际秩序就成为了参与国赖以维护、拓展利益的重要战略手段。
我国国际秩序观的战略核心价值在于它代表了对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正义的追求,试图打造出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双赢局面。 第一,合理的构建过程。既有国际机制及其治理机制存在着严重缺陷问题。长期以来,国际机制大多奉行双重标准,近年来的多项研究表明,面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时,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往往给予更加周到的照顾和特别的待遇。在“双重標准的”指引下,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自主性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反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绩效上明显的反差,中国深切认识到,自主性对一国的发展而言,可谓生死攸关。我国国际秩序观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它旨在维持各国的自主性,他提出“共同掌握世界命运、共同书写世界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的命运共同体核心要义,平等相待,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共同创建、实施、完善国际机制,不断推动战略沟通与政治互信。在这种秩序下,所构建的国际机制的原则和规范易于得到各参与国的遵守,国际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主化的演进并朝着更为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而且,这种民主化和西方奉行的“民主下的专制”有本质上的区别,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可行性。
第二,有效的实现途径。当今世界,各国处在相互需要的关系之中,合作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全球意义。但国际秩序观若仅仅着力于实现互利共赢与合作发展的宏伟目标,却不给出解决现实积弊的方法,那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谈。基欧汉曾经告诫过,“即使在存在互补利益的情况下,要克服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也是极为困难的。”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上,猜疑和误会比比皆是,各国间交往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彼此信任感的缺失。因此,维系新型国际秩序的关键就在于培育信任,遵守共同的原则与规范,走出“零和”与“冷战”的怪圈。我国倡导“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正确义利观,把获取具有正当性的“义”作为规范行为的价值准则。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上,坚持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找寻利益共同点;在国际交往中,则讲情谊、讲道义,坚持维护公道正义。这种正确的义利观打破了传统功利主义的窠臼,改变着各国固有的自我利益观念,故而成为培养信任的有效途径。
因此,贯彻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构建一个共生共荣的国际新秩序,能够巩固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防范、化解外部风险,使世界发展与中国发展更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实现互为助力、互为良援的良性格局。
参考文献
[1]阎学通.无序体系中的国际秩序[J].国际政治科学,2016,(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刘海军,王平.习近平共同体思想的场域,逻辑与价值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7,(05):8.
[5]孙伊然.亚投行、“一带一路”与中国的国际秩序观[J].外交评论.2016,(01):13.
[6]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苏长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关键词:国际秩序;国际格局;人类命运共同体;合作共赢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1.025
国际秩序观是指国际社会对维持社会和平与稳定的某种规则或规范的认知,既包括对现行秩序的认识,也包括对理想秩序的取向。在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格局不断变化,昔日以西方自由制度主义为主导的国际旧秩序在各国的实力较量与利益诉求中效率递减,不合理性日益凸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以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为路径、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导思想的国际秩序观。这一思想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揭示了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与世界各国战略利益关系的发展逻辑,具有鲜明的战略思维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导向价值。
1 体现实践导向价值,及时回应了现实难题并在发展中不断成熟完善
实践贯穿了我国国际秩序观形成与发展的全过程。
首先,国际战略是国家战略的延伸,我国国际秩序的认知和态度伴随着国家发展历程不断演进。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奋斗目标必须以和平的国际环境为助力。中国领导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与时代机遇下丰富并完善了这一理念,作出了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这一理念不仅致力于打造和平的国家间关系、稳定的国际秩序,更倡导各国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为自身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指引了方向。这表明,中国的国际秩序观随着本国发展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是基于历史道路和发展实际的科学总结。
其次,中国始终是国际秩序坚定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因此国际秩序观不是对国际旧秩序的颠覆或替代,而是在坚持原有体制核心内涵的基础上,用创新发展的机制填补了全球治理中既有机制无力或无意包含的真空地带,更加规则、开放,具有很强的实践可行性。一方面,我国国际秩序观对现有秩序进行了经验考证与价值评估,加强了对其中合理性因素的认知,始终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为宗旨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另一方面,又包含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规划和不懈探索,提倡改革与完善国际秩序中的不合理因素,确立未来国际秩序共赢、共享的发展目标,实现国际秩序从实然到应然的纵深拓展。
最后,我国国际秩序观是具体治理实践的产物,它为国际秩序的转型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即包含了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国际安全、国际文化多方面在内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在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指导下,中国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计划,倡导建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并成立了“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引导国际经济体系向着平衡、普惠不断发展;在政治领域,中国关注朝核、利比亚、乌克兰、难民危机等热点问题,倡导冲突国家进行沟通协商与政治谈判,积极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在构建和平世界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安全领域坚持共建共享,动员全球力量共同应对反恐、卫生、气候等普遍性问题,寻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实践中,我国的国际秩序观着力于破解现实积弊,对国际秩序的转型升级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2 富含理论创新价值,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学承继和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创新发展
其一,熔铸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国历史经验和发展理念的高度凝练。中华民族向来尊崇“和”文化,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深受这一思想影响,并将其创造性地从中华民族内部进一步引申至适用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处事准则。我国国际秩序观中提倡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都是在倡导“以和为贵”的处世哲学以及“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和”文化已经深深内化于我国的国际秩序观之中,成了挥之不去的文化印迹,也恰恰因此,其国际秩序观带有中国文化底蕴,是中国智慧与中国精神的完美象征。
其二,繼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为科学社会主义解咒。“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马克思在论述“共同体”思想时,将货币、资本描述为“抽象共同体”,而国家、阶级是“虚幻共同体”,他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强调异己关系的消灭,因为“只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然而在现代国际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抨击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共同体”不过是水中花镜中月,缺乏实现的路径和条件。只有建立其“超越主权国家”的国际秩序,推行西方主导的“普世价值观”才能摆脱人类的桎梏。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恰恰有力反击了西方的这一论断。其中的观点继承了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反思了现代环境下人类处于“抽象、虚幻共同体”的现状中产生的矛盾与危机,针对性地提出以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创造巩固共同利益、防范化解外部风险,为达到“真正的共同体”提供了可行的现实路径。因此,西方的“普世价值”并非救世良药,马克思主义也并没有失去理论的光辉,科学社会主义依旧能够重焕时代活力。
3 深具战略思想价值,有助于打造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双赢局面
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光是发达国家欣欣向荣,发展中国家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日益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情势下,国际秩序就成为了参与国赖以维护、拓展利益的重要战略手段。
我国国际秩序观的战略核心价值在于它代表了对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正义的追求,试图打造出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双赢局面。 第一,合理的构建过程。既有国际机制及其治理机制存在着严重缺陷问题。长期以来,国际机制大多奉行双重标准,近年来的多项研究表明,面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时,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往往给予更加周到的照顾和特别的待遇。在“双重標准的”指引下,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自主性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反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绩效上明显的反差,中国深切认识到,自主性对一国的发展而言,可谓生死攸关。我国国际秩序观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它旨在维持各国的自主性,他提出“共同掌握世界命运、共同书写世界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的命运共同体核心要义,平等相待,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共同创建、实施、完善国际机制,不断推动战略沟通与政治互信。在这种秩序下,所构建的国际机制的原则和规范易于得到各参与国的遵守,国际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主化的演进并朝着更为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而且,这种民主化和西方奉行的“民主下的专制”有本质上的区别,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可行性。
第二,有效的实现途径。当今世界,各国处在相互需要的关系之中,合作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全球意义。但国际秩序观若仅仅着力于实现互利共赢与合作发展的宏伟目标,却不给出解决现实积弊的方法,那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谈。基欧汉曾经告诫过,“即使在存在互补利益的情况下,要克服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也是极为困难的。”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上,猜疑和误会比比皆是,各国间交往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彼此信任感的缺失。因此,维系新型国际秩序的关键就在于培育信任,遵守共同的原则与规范,走出“零和”与“冷战”的怪圈。我国倡导“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正确义利观,把获取具有正当性的“义”作为规范行为的价值准则。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上,坚持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找寻利益共同点;在国际交往中,则讲情谊、讲道义,坚持维护公道正义。这种正确的义利观打破了传统功利主义的窠臼,改变着各国固有的自我利益观念,故而成为培养信任的有效途径。
因此,贯彻我国的国际秩序观,构建一个共生共荣的国际新秩序,能够巩固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防范、化解外部风险,使世界发展与中国发展更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实现互为助力、互为良援的良性格局。
参考文献
[1]阎学通.无序体系中的国际秩序[J].国际政治科学,2016,(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刘海军,王平.习近平共同体思想的场域,逻辑与价值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7,(05):8.
[5]孙伊然.亚投行、“一带一路”与中国的国际秩序观[J].外交评论.2016,(01):13.
[6]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苏长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