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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本文就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进行探讨。
关键词:党组织建设;机制;检察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160-01
作者简介:何嵘(1969-),女,苗族,湖北建始人,大学学历,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们党面临着复杂、严峻的考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样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当前各级党组需要认真思考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笔者就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浅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片面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这是从上到下的共识。据此,一些干警就认为,只有执法办案才是“主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是软指标,甚至片面认为这项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开展几项活动,因此在对待检察业务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系上是“厚此薄彼”。在实际工作中,评价一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也主要是看业务的发展,这种业务优先的标准,促使基层检察院把几乎全部精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去,从而使检察机关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边缘化、碎片化,往往是口头上强调多,实际思考少,干部职工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认同度下降。
二是能动作用被动化。机关党务干部多为兼职,专职极少,相当一部分支部班子成员还为领导干部,或是部门的业务骨干,繁重的工作任务让他们难以顾及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务工作繁而杂,不被理解,大多数党务干部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缺乏光荣感、责任感,普遍存在应付现象,能动作用发挥不够。对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满足于政治说教,工作视野偏窄,常常是临时安排整理资料以应付检查。
三是工作措施套路化。党组织建设工作措施鲜有创新,几乎是统一模式,陈旧单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导致党组织建设、业务“两张皮”现象普遍,使本来就容易陷入虚无的党建工作更显务虚。尽管现在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也引入了数字化,看似更科学客观,也颇具操作性,但多项考核指标不具有实际意义。
二、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基础
一是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组织基础。当前,在对党组织的定位上,不仅是普通党员甚至是很多领导干部都认为,党组才是一级党的组织,把机关党组织等同于一般的科处(室),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从而使机关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未得到发挥,造成党组织对行政组织的依赖和依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是党在机关中的一级组织,与部门党组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并非机关行政组织的附加,机关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独立开展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党组重点是加强指导,支持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则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党总支、党支部、政工等部门协调、组织、落实党建的各项具体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
二是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基础。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以制度为保障,确保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加强党组织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的督促检查落实,防止有章不循。特别要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像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样,讲真话、讲直话,不文过饰非,不歌功颂德,不当好好先生,真正达到心跳出汗、照镜洗澡治病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做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三是完善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找准切入点,把党组织建设工作延伸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把党组织建设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使党组织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从根本上解决“两张皮”问题。大胆创新党员培养机制,建立党员的动态管理机制,把好入口关,对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为前提,慎重发展为原则,发展数量不作硬性要求,确保党员队伍的整体素养。进一步疏通出口关,对于在思想上发生变化、拒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党纪法纪等的党员,该退党的退党,该处分的处分,该开除的开除,从而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评价基础。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核进行有机结合的考评机制,形成较为严密的考核制度和科学的考核标准。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上级考查与基层评价相结合,党内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效,切实提高考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价机制要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拧干”考核数据种类中的“水分”,除了一些重要的基础数据外,删除无实际意义、流于形式的指标。要整合内容,降低频率,避免重复性的考核,除了特别重要的数据外,能季度考核的就不要月考核,能年度考核的就不要季度考核。要多听群众评价,不唯数字,不能过分迷信数据评价的简明、直观特性,摒弃“报告围着数字转”的形式主义,变程序评价为民心评价。
[参考文献]
[1]孙吉祥.浅谈检察机关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途径[EB/OL].聊城组工网,2011-12-27.
关键词:党组织建设;机制;检察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160-01
作者简介:何嵘(1969-),女,苗族,湖北建始人,大学学历,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们党面临着复杂、严峻的考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样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当前各级党组需要认真思考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笔者就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浅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片面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这是从上到下的共识。据此,一些干警就认为,只有执法办案才是“主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是软指标,甚至片面认为这项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开展几项活动,因此在对待检察业务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系上是“厚此薄彼”。在实际工作中,评价一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也主要是看业务的发展,这种业务优先的标准,促使基层检察院把几乎全部精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去,从而使检察机关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边缘化、碎片化,往往是口头上强调多,实际思考少,干部职工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认同度下降。
二是能动作用被动化。机关党务干部多为兼职,专职极少,相当一部分支部班子成员还为领导干部,或是部门的业务骨干,繁重的工作任务让他们难以顾及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务工作繁而杂,不被理解,大多数党务干部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缺乏光荣感、责任感,普遍存在应付现象,能动作用发挥不够。对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满足于政治说教,工作视野偏窄,常常是临时安排整理资料以应付检查。
三是工作措施套路化。党组织建设工作措施鲜有创新,几乎是统一模式,陈旧单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导致党组织建设、业务“两张皮”现象普遍,使本来就容易陷入虚无的党建工作更显务虚。尽管现在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也引入了数字化,看似更科学客观,也颇具操作性,但多项考核指标不具有实际意义。
二、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基础
一是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组织基础。当前,在对党组织的定位上,不仅是普通党员甚至是很多领导干部都认为,党组才是一级党的组织,把机关党组织等同于一般的科处(室),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从而使机关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未得到发挥,造成党组织对行政组织的依赖和依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是党在机关中的一级组织,与部门党组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并非机关行政组织的附加,机关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独立开展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党组重点是加强指导,支持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则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党总支、党支部、政工等部门协调、组织、落实党建的各项具体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
二是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基础。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以制度为保障,确保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加强党组织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的督促检查落实,防止有章不循。特别要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像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样,讲真话、讲直话,不文过饰非,不歌功颂德,不当好好先生,真正达到心跳出汗、照镜洗澡治病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做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三是完善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找准切入点,把党组织建设工作延伸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把党组织建设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使党组织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从根本上解决“两张皮”问题。大胆创新党员培养机制,建立党员的动态管理机制,把好入口关,对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为前提,慎重发展为原则,发展数量不作硬性要求,确保党员队伍的整体素养。进一步疏通出口关,对于在思想上发生变化、拒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党纪法纪等的党员,该退党的退党,该处分的处分,该开除的开除,从而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夯实党组织建设的评价基础。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核进行有机结合的考评机制,形成较为严密的考核制度和科学的考核标准。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上级考查与基层评价相结合,党内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效,切实提高考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价机制要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拧干”考核数据种类中的“水分”,除了一些重要的基础数据外,删除无实际意义、流于形式的指标。要整合内容,降低频率,避免重复性的考核,除了特别重要的数据外,能季度考核的就不要月考核,能年度考核的就不要季度考核。要多听群众评价,不唯数字,不能过分迷信数据评价的简明、直观特性,摒弃“报告围着数字转”的形式主义,变程序评价为民心评价。
[参考文献]
[1]孙吉祥.浅谈检察机关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途径[EB/OL].聊城组工网,201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