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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以来.梁平县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为该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1999年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2年,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