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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生前所居住的房产、耕种的土地需要契约作为所属凭证,而死后生活的场所同样需要获得阴间凭证,于是就模仿生前世界的契约作出购买阴间土地的买地券。
买地券从东汉时期就已产生。其形状一般为长方形,材质有铅、锡、砖、石等多种,文字主要为朱书和刻划。早期的买地券有很多就是真正的买地契约,其内容包括买卖双方、买地的面积、价格以及证人等,几乎不见迷信用语。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契约逐渐被赋予了丰富的宗教色彩。
例如东汉延熹四年(公元161年),钟仲游妻的買地券:“延熹四年九月丙辰朔卅日乙查五卅日乙酉直闭,黄帝告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吏、墓门亭长,莫不皆在。今平阴偃人乡苌富里钟仲游妻薄命早死,今来下葬,自买万世冢田,价值九万九千,钱即日毕。……自今以后,不得干扰生人。有天帝教如律令!”这里所提到的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吏、墓门亭长等都是阴间神明,而券文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死者在阴界的土地财产能得到这些神明的见证,让死者能够安息,不要影响生者。
买地券从东汉时期就已产生。其形状一般为长方形,材质有铅、锡、砖、石等多种,文字主要为朱书和刻划。早期的买地券有很多就是真正的买地契约,其内容包括买卖双方、买地的面积、价格以及证人等,几乎不见迷信用语。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契约逐渐被赋予了丰富的宗教色彩。
例如东汉延熹四年(公元161年),钟仲游妻的買地券:“延熹四年九月丙辰朔卅日乙查五卅日乙酉直闭,黄帝告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吏、墓门亭长,莫不皆在。今平阴偃人乡苌富里钟仲游妻薄命早死,今来下葬,自买万世冢田,价值九万九千,钱即日毕。……自今以后,不得干扰生人。有天帝教如律令!”这里所提到的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吏、墓门亭长等都是阴间神明,而券文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死者在阴界的土地财产能得到这些神明的见证,让死者能够安息,不要影响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