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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科技术语研究》(1999,第三期)上,曾撰写《二噁英的正确命名》一文,是因为当时媒体广泛报道了在欧洲生产的畜禽和乳制品中含有致癌物质“二噁英”。由于计算机字库没有噁字,所以媒体基本上用“二恶英”。时至今日,“恶”字这种错误用法仍广泛见于诸媒体。在1932年,当时的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命名原则》中,对杂环化合物的命名已经使用“噁”字如:“噁唑”。“二噁英”就是含氧五元杂环的衍生物。当时公布时使用繁体“噁”字,在汉字简化时将“恶”和“噁”统一使用“恶”字,忽略了化学命名中使用的“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