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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视购物在我国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的商品营销模式。同时,越来越多的电视购物肆无忌惮地挑战着受众的视听极限,并最终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良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面对这一问题,我们不能单纯地寄希望于商品经营者的行业自律,更需要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对诸多问题予以探讨,并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从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方面予以完善,结合电视购物的具体特性,制定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期促进我国电视购物和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