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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内地排名世界第二”的“旧闻”重新占据了各大媒体的版面,之所以说它是“旧闻”,是因为这则榜单发布于2009年。但由于它所反映的问题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因此近来常被媒体引用,以证明中国税负过重。为了“以正视听”,最近国内一家权威媒体突然旧事重提,认为这份报告科学性较差,不能反映中国税负的真实情况。
“世界第二”引发激辩
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究竟是如何编制的呢?据福布斯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指数的统计方法是根据各地区最高档次边际税率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交纳社会保险税、雇员交纳社会保险税、增值税汇总而得。
以中国为例,2009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相应的痛苦指数为25,按照这个方法,个人所得税痛苦指数为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为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23,增值税为17,财产税则为0,直接加总得出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9月19日,国内一家权威媒体以《“中国税负世界第二”说法不实》为题,请出若干专家学者,对于福布斯的这一结论给予了多角度的反驳。
第一,该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第二,最高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比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但真正按这档边际税率纳税的不超过纳税人的0.2%,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第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正是由于这一指数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上述重大缺陷,因此有专家认为,这一指数不科学、不合理,即使在国外也备受批评。
官方统计“宏观税负”并不高
如果福布斯的评比方法不合理,什么方法才合理呢?该文章指出,国际上衡量一国税负高低,通常以“宏观税负”来考察,即一国税收总量占GDP的比例来表示。在我国,宏观税负有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来衡量: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2009年的统计数据,我国当年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7.46%;中口径宏观税负,指一般预算收入,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2009年,我国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为20.1%;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指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除一般预算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2009年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
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合组织的统计,2007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36.0%、43.5%。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按此标准,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1.7%,比上述国家均低。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2007年,发达国家全部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的平均值为45.28%,发展中国家平均值则为35.6%。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2009年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同样低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专家由此判断,从宏观税负指标上看,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税负并不高。
综合评判更为科学
针对上述质疑,9月20日,《福布斯》中文版总编周健工专门接受采访时表示,《福布斯》推“税负痛苦指数”并非针对中国,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国际比较的参照,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税率。“中国的实际税负比名义的要低,我们发布榜单时也附了一篇文章说明。”周健工认为,如果名义税率定得那么高,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又差距很大,不如索性先选个别的降一些。
至于上述文章中提到的用“宏观税负”比“税收痛苦指数”更加科学合理的说法,周健工认为“宏观税负”的提法确实有其道理,因为其揭示出政府可以统计出来的总收入的实际水平。“但中国有那几项名义税率之和,位居全世界第二,这也是客观事实。”周健工强调。“简单地用一个否定另一个不太可取。财税在任何国家都是个复杂的问题,何况用来作国际比较,只是用多税口径与多种方法来看待这个复杂的问题,才是科学的态度。”周健工说。
周健工还指出,纳税的最佳比例,是纳税人的纳税比重与国家提供的服务之间达到平衡。如果公共服务让纳税人看不见摸不着,政府作为公仆对衣食父母的服务不令人满意,那么税负的“痛苦”就会加强。反之,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税负“痛苦”自然就会减少。
“宏观税负”亦有缺陷
上述媒体称“税负痛苦指数”不客观、不合理,有重大缺陷,那“宏观税负”是否就能客观合理地反映中国的真实税负呢?对此,长期从事税收问题研究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由于GDP结构不同,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因此直接用“宏观税负”对比中国与发达国家的税负本身也不完全客观。
“宏观税负和税收痛苦指数一样,都只是一个衡量税负的指标,但不是唯一或说最权威的衡量依据,因为各国的GDP构成方法不同。比如在许多发达国家,计算宏观税负时,是按生产法,将税收除以(利润+工资+税收),而剔除了折旧的部分,因为前三者属于可税GDP,折旧属不可税GDP,但我国却没有单独计算折旧这块,而是把税收直接除以整个GDP,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国的宏观税负比例。”胡怡建说,“我们正在做的研究还表明,越是发达国家,实业资本占GDP比重越低,非实业资本(虚拟资本)占GDP的比重越高。一方面,非实业资本折旧远低于实业资本;另一方面,非实业资本较少计入GDP,但却产生较高的税收。这在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特别明显,比如二手房交易中,只有中介费是计入GDP的,但税收却是按照存量资本(房屋总价)计算的,可中介费要比税收少得多。这些因素都导致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高于中国。要是中国的虚拟经济和美国一样大,中国的宏观税负会更高。如果单纯比较实业资本,美国税不高,中国税不低。”
胡怡建还指出,从1995年到2010年,中国税收增长了12倍,GDP只增长了6.5倍。有趣的是,这15年间,中国的M2同样增长了12倍,这说明税收的持续高速增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通货膨胀带来的。政府一方面大量超发货币,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又根据因为通胀而不断上涨的资产市价进行征税,无形之中又增加了“通货膨胀税”,形成了双重税收,而这笔税也没有在宏观税负中体现出来。
“世界第二”引发激辩
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究竟是如何编制的呢?据福布斯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指数的统计方法是根据各地区最高档次边际税率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交纳社会保险税、雇员交纳社会保险税、增值税汇总而得。
以中国为例,2009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相应的痛苦指数为25,按照这个方法,个人所得税痛苦指数为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为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23,增值税为17,财产税则为0,直接加总得出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9月19日,国内一家权威媒体以《“中国税负世界第二”说法不实》为题,请出若干专家学者,对于福布斯的这一结论给予了多角度的反驳。
第一,该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第二,最高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比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但真正按这档边际税率纳税的不超过纳税人的0.2%,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第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正是由于这一指数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上述重大缺陷,因此有专家认为,这一指数不科学、不合理,即使在国外也备受批评。
官方统计“宏观税负”并不高
如果福布斯的评比方法不合理,什么方法才合理呢?该文章指出,国际上衡量一国税负高低,通常以“宏观税负”来考察,即一国税收总量占GDP的比例来表示。在我国,宏观税负有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来衡量: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2009年的统计数据,我国当年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7.46%;中口径宏观税负,指一般预算收入,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2009年,我国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为20.1%;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指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除一般预算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2009年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
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合组织的统计,2007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36.0%、43.5%。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按此标准,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1.7%,比上述国家均低。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2007年,发达国家全部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的平均值为45.28%,发展中国家平均值则为35.6%。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2009年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同样低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专家由此判断,从宏观税负指标上看,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税负并不高。
综合评判更为科学
针对上述质疑,9月20日,《福布斯》中文版总编周健工专门接受采访时表示,《福布斯》推“税负痛苦指数”并非针对中国,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国际比较的参照,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税率。“中国的实际税负比名义的要低,我们发布榜单时也附了一篇文章说明。”周健工认为,如果名义税率定得那么高,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又差距很大,不如索性先选个别的降一些。
至于上述文章中提到的用“宏观税负”比“税收痛苦指数”更加科学合理的说法,周健工认为“宏观税负”的提法确实有其道理,因为其揭示出政府可以统计出来的总收入的实际水平。“但中国有那几项名义税率之和,位居全世界第二,这也是客观事实。”周健工强调。“简单地用一个否定另一个不太可取。财税在任何国家都是个复杂的问题,何况用来作国际比较,只是用多税口径与多种方法来看待这个复杂的问题,才是科学的态度。”周健工说。
周健工还指出,纳税的最佳比例,是纳税人的纳税比重与国家提供的服务之间达到平衡。如果公共服务让纳税人看不见摸不着,政府作为公仆对衣食父母的服务不令人满意,那么税负的“痛苦”就会加强。反之,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税负“痛苦”自然就会减少。
“宏观税负”亦有缺陷
上述媒体称“税负痛苦指数”不客观、不合理,有重大缺陷,那“宏观税负”是否就能客观合理地反映中国的真实税负呢?对此,长期从事税收问题研究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由于GDP结构不同,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因此直接用“宏观税负”对比中国与发达国家的税负本身也不完全客观。
“宏观税负和税收痛苦指数一样,都只是一个衡量税负的指标,但不是唯一或说最权威的衡量依据,因为各国的GDP构成方法不同。比如在许多发达国家,计算宏观税负时,是按生产法,将税收除以(利润+工资+税收),而剔除了折旧的部分,因为前三者属于可税GDP,折旧属不可税GDP,但我国却没有单独计算折旧这块,而是把税收直接除以整个GDP,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国的宏观税负比例。”胡怡建说,“我们正在做的研究还表明,越是发达国家,实业资本占GDP比重越低,非实业资本(虚拟资本)占GDP的比重越高。一方面,非实业资本折旧远低于实业资本;另一方面,非实业资本较少计入GDP,但却产生较高的税收。这在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特别明显,比如二手房交易中,只有中介费是计入GDP的,但税收却是按照存量资本(房屋总价)计算的,可中介费要比税收少得多。这些因素都导致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高于中国。要是中国的虚拟经济和美国一样大,中国的宏观税负会更高。如果单纯比较实业资本,美国税不高,中国税不低。”
胡怡建还指出,从1995年到2010年,中国税收增长了12倍,GDP只增长了6.5倍。有趣的是,这15年间,中国的M2同样增长了12倍,这说明税收的持续高速增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通货膨胀带来的。政府一方面大量超发货币,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又根据因为通胀而不断上涨的资产市价进行征税,无形之中又增加了“通货膨胀税”,形成了双重税收,而这笔税也没有在宏观税负中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