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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办字[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