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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生的法律基础教育从1986年纳入到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之后,主要经历了“98方案”、“05方案”两次大的调整,并逐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之中.当前法律基础教育内容的专业性、系统性、庞杂性以及教学课时的有限性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师资教学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矛盾.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改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理念、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法学培训、增加必要的选修课、完善学分制等方面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