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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作为一个政治专用名词频频出现在现当代的国际政治舞台上,与“执政党”相对。《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不当政的政党”,指在野党政治上处于受支配地位。虽然“在野党”一词被频繁使用,但它并非现当代的产物,而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漫长的衍变历史背后洋溢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从汉字的构造看:野为象形字,我们可以将其解释为“生长有一片林木的土地”。许慎《说文解字》把“野”释为郊外:“郊外谓野,野外谓林。”孔颖达疏曰:“野,旷远之处。”而“郊”又是“距城百里者”。杜子春注《周礼》:“五十里曰近郊,一百里曰远郊。”我们借此可以断定“野”处在距离城关至少五十里之外的地方。为此,古文都将其视为“边远之地”。常用的许多成语如“深山野林”“归隐山野”“闲云野鹤”等都含有此义。另外先秦两汉典籍中都有例证:
(1)《诗经·鄘风·载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2)《诗经·邶风·燕燕》:之子于归,远送与野。
(3)《易传·同人》:同人于野。
(4)《汉书·晁错传》:胡人食肉饮酪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于广野。
(5)《盐铁论·园池》:匹夫之力,尽于南亩;匹妇之力,尽于麻枲,田野辟,麻枲治,则上下俱衍,何困乏之有矣。
上述例句中的“野”均作其本义“郊外”解。因此“野”表示距离城关较远的地方。
然而,汉语言是一种动态的学说,具有历时性。语词义也在不断地变化,字义在变化中体现其存在的价值。“野”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在其本义的基础上派生衍化出了许多引申义。其中有一种直接引申便是 “民间”,同“朝廷”相对。这种衍变为“在野党”的命名创造了前提条件。那么“野”又是如何引申为“民间”的呢?这得追溯到周代的国野制度。根据史料记载,周灭商后,征服占领商族统治的广大地区,形成国与野的分别。都城和近郊称国,住在那里的居民称“国人”;四郊以外地方叫野,居住在那里的人称“野人”。但在封建宗法制度森严的古代中国,“庶人”即“野人”,必须接受“国人”的管理,而乡野则成为城市的附庸。因为古代城市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作为帝王——官僚的政治中心,军事堡垒的基本属性。城乡的关系表现为:政治上城市是宗主,乡野是附庸。所谓宗主,就是核心的意思,权力聚集之处。据《白虎通》说:“宗者,尊也。”城市高高凌驾于乡野之上,乡野处于被支配从属地位,没有政治上的支配权和决定权。《孟子·万章下》已经点明了这种关系:“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 。因此“在野”也就是远离城市,也就意味着远离政治中心,那么远离政治,即是远离朝廷的意思,自然“野”的引申义“民间”也就产生了。先秦两汉古籍中也已经频繁用到“野”的引申义:
(1)《尚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朝。
(2)《论语》:礼失而求诸野。
(3)《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重耳)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之于块。
(4)《后汉书·朱穆传》:朝野嗟毒。
(5)张协《咏史》:昔在西京时,朝野多欢娱。
(6)北周文学家庾信《哀江南赋》:于时朝野欢娱,池台钟鼓,里为华盖,门成邹鲁。
我们通过训诂学的语法知识可以分析上述的例句中“野”和“朝”的意义是相对的,并且都是“民间”之义,于是,“在野”也就成为“不当政”的代名词,“在野党”自然就是“不当政的政党”了。纵观“在野”的历时性变化,三千多年的历史成为其独有的历史魅力。一个字尚且有如此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那么整个华夏的语言体系又是何等的博大精深。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探寻文化之根不仅是一种精神享受,更是一种对中华文化传承和发扬的负责表现。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在《龙虫并雕斋文集》中指出:“我研究语义,首先有历史观念……对于每一个语义,都应该研究它在何时产生,何时死亡。”愿华夏子女都能以一颗宁静之心去坚守华夏文化阵地,让华夏文化这块瑰宝更加璀璨。
参考文献:
[1]冯天瑜.中华文化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中国文化史三百题[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3]陈涛.古汉语常用词词典[M].语文出版社,2006.
[4]靳勇.诗经[M].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
[5]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吕内巧 胡小曼,浙江永嘉城西中学实验小学)
从汉字的构造看:野为象形字,我们可以将其解释为“生长有一片林木的土地”。许慎《说文解字》把“野”释为郊外:“郊外谓野,野外谓林。”孔颖达疏曰:“野,旷远之处。”而“郊”又是“距城百里者”。杜子春注《周礼》:“五十里曰近郊,一百里曰远郊。”我们借此可以断定“野”处在距离城关至少五十里之外的地方。为此,古文都将其视为“边远之地”。常用的许多成语如“深山野林”“归隐山野”“闲云野鹤”等都含有此义。另外先秦两汉典籍中都有例证:
(1)《诗经·鄘风·载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2)《诗经·邶风·燕燕》:之子于归,远送与野。
(3)《易传·同人》:同人于野。
(4)《汉书·晁错传》:胡人食肉饮酪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如飞鸟走兽于广野。
(5)《盐铁论·园池》:匹夫之力,尽于南亩;匹妇之力,尽于麻枲,田野辟,麻枲治,则上下俱衍,何困乏之有矣。
上述例句中的“野”均作其本义“郊外”解。因此“野”表示距离城关较远的地方。
然而,汉语言是一种动态的学说,具有历时性。语词义也在不断地变化,字义在变化中体现其存在的价值。“野”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在其本义的基础上派生衍化出了许多引申义。其中有一种直接引申便是 “民间”,同“朝廷”相对。这种衍变为“在野党”的命名创造了前提条件。那么“野”又是如何引申为“民间”的呢?这得追溯到周代的国野制度。根据史料记载,周灭商后,征服占领商族统治的广大地区,形成国与野的分别。都城和近郊称国,住在那里的居民称“国人”;四郊以外地方叫野,居住在那里的人称“野人”。但在封建宗法制度森严的古代中国,“庶人”即“野人”,必须接受“国人”的管理,而乡野则成为城市的附庸。因为古代城市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作为帝王——官僚的政治中心,军事堡垒的基本属性。城乡的关系表现为:政治上城市是宗主,乡野是附庸。所谓宗主,就是核心的意思,权力聚集之处。据《白虎通》说:“宗者,尊也。”城市高高凌驾于乡野之上,乡野处于被支配从属地位,没有政治上的支配权和决定权。《孟子·万章下》已经点明了这种关系:“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 。因此“在野”也就是远离城市,也就意味着远离政治中心,那么远离政治,即是远离朝廷的意思,自然“野”的引申义“民间”也就产生了。先秦两汉古籍中也已经频繁用到“野”的引申义:
(1)《尚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朝。
(2)《论语》:礼失而求诸野。
(3)《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重耳)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之于块。
(4)《后汉书·朱穆传》:朝野嗟毒。
(5)张协《咏史》:昔在西京时,朝野多欢娱。
(6)北周文学家庾信《哀江南赋》:于时朝野欢娱,池台钟鼓,里为华盖,门成邹鲁。
我们通过训诂学的语法知识可以分析上述的例句中“野”和“朝”的意义是相对的,并且都是“民间”之义,于是,“在野”也就成为“不当政”的代名词,“在野党”自然就是“不当政的政党”了。纵观“在野”的历时性变化,三千多年的历史成为其独有的历史魅力。一个字尚且有如此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那么整个华夏的语言体系又是何等的博大精深。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探寻文化之根不仅是一种精神享受,更是一种对中华文化传承和发扬的负责表现。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在《龙虫并雕斋文集》中指出:“我研究语义,首先有历史观念……对于每一个语义,都应该研究它在何时产生,何时死亡。”愿华夏子女都能以一颗宁静之心去坚守华夏文化阵地,让华夏文化这块瑰宝更加璀璨。
参考文献:
[1]冯天瑜.中华文化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中国文化史三百题[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3]陈涛.古汉语常用词词典[M].语文出版社,2006.
[4]靳勇.诗经[M].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
[5]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吕内巧 胡小曼,浙江永嘉城西中学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