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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院校法学专业特色培育存在专业设置时间较短、培养方案特色不凸显、特色教学资源匮乏、毕业生就业去向趋同化等困境。鉴于建筑类院校法学专业自身存在的交叉性、应用性等应然特点,其特色培育的出路在于:管理者层面要高度重视特色学科建设,摈弃依附于其他学科的既往格局;全面提升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累积特色教育资源;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坚持"法学课程与建筑工程课程有机结合""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