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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美国人都不太了解美国现在还有民兵,即地方警卫队(State Guard),他们常常把地方警卫队和国民警卫队(National Guard)混为一谈。
就这样,由民兵发展而来的国民警卫队开始慢慢地被国家收编了,他们的独立性渐渐消失,这正应和了一个古老的谚语:吃谁的饭,受谁家管。
1952年,美国国会又出台了一个法案,它规定即使国家没有出现非常情况,只要州长同意,这个州的国民警卫队就可以加入联邦军队。但这个法案却引出了一桩官司。1987年,明尼苏达州州长鲁迪·珀皮奇(RudyPerpich)拒绝派出明尼苏达国民警卫队去中美洲执行任务,他宣称派国民警卫队到国外已经违背了美国宪法第一条,即民兵为国家服役的条件是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明尼苏达州州长根据这个条款对修正案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然而,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时,最高法院却认为,宪法中的民兵条款没有限制国会的战争权力;它给国会“额外的授权”,并承认“在军事方面联邦的权力至高无上”。
最高法院的裁决部分影响到了美国民兵的定位,“国民警卫队首先是联邦的军队”,它们作为各州民兵的色彩越来越淡化了。从1903年到1990年,国民警卫队逐渐被美国政府所领导了,虽然它们的名字还是各州的民兵,但是它和100多年前的民兵使命渐行渐远了。
民兵制度的复活
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有几个州长向联邦政府提出,要把已经归入联邦政府管辖的国民警卫队脱离联邦军队,他们向联邦政府质问,如果警卫队派到世界各地去执行战斗任务,那么原来由它担任的平乱和对付自然灾害的任务靠谁来完成?
因为美国的应急管理机制是属地为主,无论事件的规模有多大,涉及范围有多广,应急响应的指挥任务都由事发地的政府来承担,而美国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主要是消防队员和国民警卫队,现在国民警卫队都被国家拿去使唤了,他们手里没兵可遣了。
国会在1956年顺应了这种呼声,《美国法典》第32编第109条规定,除了国民警卫队外,每个地方还应该依法组织和维持一定数量的防务力量。这支军队由当地行政最高首脑指挥。
很快,美国有26个州建立了地方警卫队(State Guard,当然有的州取名叫State Military Reserve;有的命名为State Defense Force等),它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地方稳定和处理紧急事务,他们处于州长而不是总统的领导下。州长以下设总指挥来具体领导。
地方警卫队的建制参照了国民警卫队,他们也有自己的空军和陆军,地方警卫队的成员加入都是以自愿为基础,甚至还得自己掏钱买制服和装备。许多地方自卫队的成员都是退役下来的老兵,他们都保留了从正规军里退下来的军衔,所以地方警卫队的军衔很乱。
地方警卫队成了美国200年前民兵制度的延续,它就像美国先贤所期待的那样,是国家军队的制约者和平衡者。1997年,阿拉巴马州“自由思想协会”和“美国民权联盟”起诉埃托瓦县(Etowah County)的巡回法庭法官摩尔(RoyMoore),他们控告摩尔法官竟然在法庭上挂着带有明显宗教特色的“摩西十诫”,而摩尔以维护宗教自由为理由拒绝将“摩西十诫”取下,双方剑拔弩张,都不肯让步,摩尔还允许牧师在公立学校举行公开祷告,这更加加重了双方的冲突。
就在官司要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时,阿拉巴马州的州长福布·詹姆斯(Fob James)公开表示支持法官摩尔,州长说如果有需要他将调集地方警卫队保卫法庭上的“摩西十诫”。当时,克林顿总统表态,反对将宗教引入到政治中。
州长要动用地方军队反抗中央,克林顿却毫无办法。事情的最后,以阿拉巴马州司法法庭宣布将该州最高法庭首席法官摩尔免职作为结局。此事也反应出了地方军队在维护个人权益免遭侵犯方面还是有正面意义的,这正暗合了200年前美国开国者的宏愿。
就这样,由民兵发展而来的国民警卫队开始慢慢地被国家收编了,他们的独立性渐渐消失,这正应和了一个古老的谚语:吃谁的饭,受谁家管。
1952年,美国国会又出台了一个法案,它规定即使国家没有出现非常情况,只要州长同意,这个州的国民警卫队就可以加入联邦军队。但这个法案却引出了一桩官司。1987年,明尼苏达州州长鲁迪·珀皮奇(RudyPerpich)拒绝派出明尼苏达国民警卫队去中美洲执行任务,他宣称派国民警卫队到国外已经违背了美国宪法第一条,即民兵为国家服役的条件是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明尼苏达州州长根据这个条款对修正案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然而,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时,最高法院却认为,宪法中的民兵条款没有限制国会的战争权力;它给国会“额外的授权”,并承认“在军事方面联邦的权力至高无上”。
最高法院的裁决部分影响到了美国民兵的定位,“国民警卫队首先是联邦的军队”,它们作为各州民兵的色彩越来越淡化了。从1903年到1990年,国民警卫队逐渐被美国政府所领导了,虽然它们的名字还是各州的民兵,但是它和100多年前的民兵使命渐行渐远了。
民兵制度的复活
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有几个州长向联邦政府提出,要把已经归入联邦政府管辖的国民警卫队脱离联邦军队,他们向联邦政府质问,如果警卫队派到世界各地去执行战斗任务,那么原来由它担任的平乱和对付自然灾害的任务靠谁来完成?
因为美国的应急管理机制是属地为主,无论事件的规模有多大,涉及范围有多广,应急响应的指挥任务都由事发地的政府来承担,而美国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主要是消防队员和国民警卫队,现在国民警卫队都被国家拿去使唤了,他们手里没兵可遣了。
国会在1956年顺应了这种呼声,《美国法典》第32编第109条规定,除了国民警卫队外,每个地方还应该依法组织和维持一定数量的防务力量。这支军队由当地行政最高首脑指挥。
很快,美国有26个州建立了地方警卫队(State Guard,当然有的州取名叫State Military Reserve;有的命名为State Defense Force等),它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地方稳定和处理紧急事务,他们处于州长而不是总统的领导下。州长以下设总指挥来具体领导。
地方警卫队的建制参照了国民警卫队,他们也有自己的空军和陆军,地方警卫队的成员加入都是以自愿为基础,甚至还得自己掏钱买制服和装备。许多地方自卫队的成员都是退役下来的老兵,他们都保留了从正规军里退下来的军衔,所以地方警卫队的军衔很乱。
地方警卫队成了美国200年前民兵制度的延续,它就像美国先贤所期待的那样,是国家军队的制约者和平衡者。1997年,阿拉巴马州“自由思想协会”和“美国民权联盟”起诉埃托瓦县(Etowah County)的巡回法庭法官摩尔(RoyMoore),他们控告摩尔法官竟然在法庭上挂着带有明显宗教特色的“摩西十诫”,而摩尔以维护宗教自由为理由拒绝将“摩西十诫”取下,双方剑拔弩张,都不肯让步,摩尔还允许牧师在公立学校举行公开祷告,这更加加重了双方的冲突。
就在官司要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时,阿拉巴马州的州长福布·詹姆斯(Fob James)公开表示支持法官摩尔,州长说如果有需要他将调集地方警卫队保卫法庭上的“摩西十诫”。当时,克林顿总统表态,反对将宗教引入到政治中。
州长要动用地方军队反抗中央,克林顿却毫无办法。事情的最后,以阿拉巴马州司法法庭宣布将该州最高法庭首席法官摩尔免职作为结局。此事也反应出了地方军队在维护个人权益免遭侵犯方面还是有正面意义的,这正暗合了200年前美国开国者的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