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科医疗纠纷常常是以胎儿、婴儿死亡,或永久性的后遗症为主要原因。而部分胎儿、婴儿死亡病因在目前产科领域中尚未完全明了,对突发性意外事件无法预测,一旦发生在住院治疗和分娩过程中,孕妇及家属往往把这些结果通通归咎于产科医护人员治疗处理不当所引起。又由于产科医生对排除非产科原因处理不当造成的胎儿窘迫、死胎、新生胎儿窒息、脑瘫,甚至一些其他产伤的原发病因认识不足,没有从孕妇身上获取到排除诊疗过错的有力证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无法解释。为了尽快摆脱这些无休止的纠缠,只好违心妥协,满足于病人,被迫屈从给予病人无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