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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惯性”一节的教学,教材是先给出惯性定义,然后演示“静止的物体具有惯性”、“运动的物体具有惯性”两个实验,演示结果:一切物体都有惯性。这样安排,其特点是:先理论、后实验。我在多年教学实践中感到教材比较精炼,简捷明快,不够生动活泼,学生不太容易接受。原因很简单,学习“惯性”前学生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头脑中具有的惯性现象的材料太少,课本只提供一个“伽利略理想实验”,没有充足的感性认识,学生总感突兀,不接受。有鉴于此,我对教材进行整合,改变教法:先实验、后理论,变验证型教法为探索型教法。这既符合初中学生的特点又符合认识规律的。下面就惯性概念的教学,谈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