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身褒贬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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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世纪下半叶的泰晤士河比今天宽阔多了。没有人工河岸的拘束,这条城市大动脉尽情舒展开拳脚,水面最开阔处足有一千英尺。泰晤士河吞吐货船游舸无数,水质自然不敢恭维,但却奇迹般地成了鲃鱼、比目鱼、真鲷、黑吻粗鲦和鳗鱼们嬉游凫水的芳泽,运气好的渔民甚至可以捕到海豚。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曾有一头鲸鱼到此一游,引得目击者纷纷流连忘返,久久沉吟。
  十六世纪下半叶的伦敦桥也比今天热闹得多。当时流行着一种迷信:“贤人上桥如履平地,笨伯上桥栽入水里。”这种说法显然信徒寥寥,因为伦敦桥仍是当时全城最繁忙的交易地点之一。位于今天伦敦桥的东侧,当年的大桥长达九百多英尺,桥面上商店、教堂、客栈鳞次栉比,不少建筑高达六层楼,南端站着名副其实的“无与伦比宫”(Nonesuch House),是一座五脏俱全的迷你“城中城”。值得一提的是,桥端还竖着一根根柱子,上面挂着一颗颗不走运的脑袋——大多属于叛国者——款待往来的鸦雀。随着脑袋的不断增多,一种新兴职业也应运而生,名唤“管头人”。(Keeper of the Heads)
  当年轻的威廉·莎士比亚初到伦敦时,扑入眼帘的可能就有他两个远亲的首级——约翰·索姆维尔和爱德华·亚登,他们于1583年参与刺杀女王的阴谋,东窗事发后头颅在此栖身。莎士比亚是否真的与他俩打过照面,我们不敢说,也不好说,反正比尔·布莱森在《莎士比亚——世界舞台》里是这么告诉我们的,而布莱森是个迷人的作者。
  据说他治学也颇严谨,这我就不知道了,毕竟,《莎士比亚》里充满了大段苏维托尼乌斯式的刻绘,比如他是这么描写詹姆士一世的:“他行动笨拙,举步蹒跚,还养成了动不动搓玩裤褶的习惯,令众人心惊不已。他的舌头太大,无法在嘴里伸缩自如……他采取的唯一卫生措施就是时不时把指尖在水里蘸一蘸。据说,从他王袍上的油污和汤渍上可以辨认出他登基以来吃的每顿御膳。”两千年前的苏维托尼乌斯是如何为自己辩解的?(注:盖乌斯·苏维托尼乌斯·特兰克维鲁斯,罗马帝国早期的著名传记体历史作家,著有《罗马十二帝王传》。)“我记载这个说法主要是为了不致遗漏,并不意味着我相信这是真的,或有这个可能。”(《罗马十二帝王传》)布莱森可懒得动这个嘴皮。莎士比亚是个谜语,养肥了无数猜谜人,而这些人最后几乎清一色变作面目可憎,是因为他们巴不得在有生之年获得系统而精确的谜底,再按上个“版权所有”的红手印,好像这就把莎翁留给我们的一切揣进了兜里。布莱森可不干傻事。姑妄言之,信不信由你,这样的向导往往最可令人放心。
  
  *** 伦敦剧院浮世绘 ***
  
  


  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是个这样的地方:人们拼命吃糖,以致于牙齿都吃黑了,一些没吃黑的人则诉诸人工手段把牙搞黑,在邻人面前咧开嘴角,证明自己没少吃糖;啤酒备受青睐,就连僧侣每天平均也要喝上一加仑,尽管本土麦酒似乎不受外国人欢迎,被说成是“色如马尿,呈星云态”;烟草老少咸宜,抽烟被认为具有治疗偏头痛和口臭的效果,还能预防鼠疫,是利国利民的休闲方式,有那么一阵,伊顿公学的学生要是被发现忘了抽烟,就得挨一顿藤条。
  
  街头斗殴屡见不鲜,连吟游诗人上街都全副武装。一个叫加布里埃尔·斯宾塞的演员在决斗中杀死了一个叫詹姆斯·弗里克的人,两年后却死在本·琼森手里。克里斯托弗·马洛至少参与了两场致命对决,第一场里,他为一个同僚两肋插刀,结果了一个客栈老板;第二场发生在戴普弗德,他在酒精和混战中倒下,再也没有起来。
  剧院里也不太平。1587年,一个旅行者写信给住在乡下的老爹,激动地汇报了“将军供奉剧团”的一次演出事故:一个演员举起毛瑟枪向另一个演员开火,手一偏,“当场打死了一个小孩和一名孕妇,又把另一个男人的头打得生疼”。虽说十六世纪的毛瑟枪不过是些会吐火的棒子,但“将军供奉剧团”竟在剧院里动真格,依然令人匪夷所思。想必女王并不欣赏这类行为艺术,一个月后,该剧团没能收到进宫参加圣诞狂欢汇演的邀请。伍迪·艾伦的《子弹飞越百老汇》莫不是从这起闹剧里汲取了灵感?
  其实,在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专供娱乐用的剧院还是个新东西,过去的演出往往是在客栈庭院或贵族的厅堂里进行的。伦敦的第一家剧院似乎是建于1567年的“红狮”,“红狮”位于白教堂区,创始人是企业家约翰·布雷恩。之后的几十年中剧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伦敦郊区的“自由地”,所谓自由地也就是“位于城墙之外”,市内的法律法规在此不适用,可想而知也是个鱼龙混杂、群魔乱舞之地。剧院不仅毗邻青楼、军火库、监狱、乱坟、疯人院(包括臭名昭著的贝德朗疯人院),附近还有肥皂制造商、胶水工和染匠的大本营。干这几行少不了要与动物油脂、碎骨和粪便深入接触,这股压倒一切艺术气息的混合香味,势必给初来乍到的莎士比亚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这也是个清教势力如日中天的时代。(注:欧洲宗教改革时代后期在英国出现的一支新教教派。其兴起则是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清教徒对剧院可没什么好感:由男童扮演的女子、荤段子双关语、华服美饰、心潮澎湃的人群……这些都触动了他们敏感的神经,以至于他们一口咬定剧院是传染病、同性恋性行为和异教崇拜的温床,甚至连1580年伦敦发生地震,清教徒们都嚷嚷着要拿剧院问罪。若不是女王本人大力庇护,我们的威廉和其他剧作家或许就无用武之地了。众所周知,伊丽莎白一世热爱戏剧,当然,宫廷每年都能从给剧院颁发营业执照等活动中得到大笔进项。
  


  能演,不代表什么都能演。皇家娱乐总管手握剧本分级大权,如有僭越,作者很可能沦为阶下囚。伊丽莎白一世无嗣,其王位由原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称詹姆士一世,自此开辟斯图亚特一朝,就在这时,莎翁的劲敌,那位不安分的本·琼森(注:1572~1637,英国诗人,剧作家,评论家。)在《向东去!》一剧中拿英宫中与日俱增的“苏格兰老毛子”开了个玩笑,结果被捕,还险些被削去耳鼻。此外,1572年的《流浪法案》里还规定,对于无执照的、四海为家的艺人,一律大鞭伺候。不少剧团纷纷寻求显贵的庇护,“将军供奉剧团”、“宫务大臣剧团”因此得名,当时的贵族为剧院提供保护,很像是今天的大款收集直升机或快艇,再用亮闪闪的涂料喷上自己的大名。莎士比亚及其在环球剧院的同僚们曾被詹姆士一世授予金印,赐名“国王供奉剧团”,还得到特许,可用御赐的四码半红绸妆扮自己。从詹姆士登基到莎翁去世中的十三年中,“国王供奉剧团”共进宫表演过187次,比其他所有剧团加起来还要多,不可谓不风光。
  看戏的收费一般是这样:站票一便士,坐票两便士,加个垫子三遍士,普通民众当时的工资每天大约在一先令(十二便士),所以隔三差五看场戏也算不得奢侈。人们把入场费投进一个盒子里,开场后,盒子会被保存在一间安全的房间里,英语中“票房”(box office)一词由此而来。愿意多花几个子儿的,剧院提供苹果、梨、花生和姜汁面包,要是演出不精彩,这些掷地有声的食物往往会在舞台上开花。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剧院还提供三便士一斗的烟草,观众可以边看戏边吞云吐雾,让人想起了今天的摇滚演出。都铎时代的剧院一律不设幕布(甚至连著名的“幕布剧院”也不例外),莫不是为防回禄之灾?(注:都铎王朝历时119年,共经历了五代君主,虽然历时不长,但都铎王朝处于英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这样一个关键时代,因而其实施的各项政策也极具时代特色。)据说,周到的剧院还供应麦酒,估计不会太有市场,因为院内不设厕所。
  


  演员也不好当。部分剧团的储备剧目多达三十种,因此,领衔主演可能要在一个演出季内记住一万五千行台词,差不多等于背出布莱森这本厚度适中的书。演员入团前要签署契约,缺席排练、磨磨蹭蹭、宿醉未醒、穿错戏服等一系列罪名一旦成立,当事人就要被扣除两天工资;假如演员在剧院以外的地方穿戏服出行,将被罚款40英镑(这个数目在当时着实吓人,违例的人想必不会太多)。剧本属于剧团而非作者,剧作家不太可能指望靠版税发财,包括莎士比亚在内的许多剧作家往往身兼剧院经理人、导演及演员数职,尽管莎翁在自己的剧本中往往出演些近似于跑龙套的角色,比如《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
  
  ***不学无术的莎士比亚?***
  
  历来就有人对莎翁的学问功底诟病不已,几百年来,一口咬定莎剧并非出自莎士比亚之手的“反斯特拉福派”各分支前后提出的“莎剧真实作者”竟有五十人之多,大部分候选人都拥有比莎士比亚优越的教育背景:本·琼森、“大学才子”马洛、牛津伯爵、伊丽莎白一世……琼森本人似乎尤其看莎翁不顺眼,当约翰·海明斯和亨利·康德尔在“第一对开本”的序言中赞扬莎翁“心手合一,表达思想时极为顺畅,我们收到的手稿中简直没有一块涂抹的痕迹”时,琼森颇不屑地说:“那他大概是涂了一千块吧!”讥刺莎士比亚“少谙拉丁,更鲜希腊”的也是琼森。
  布莱森出面替莎翁翻案了。据他考据,莎士比亚对拉丁文颇有造诣。当时的文法学校极度重视拉丁文教育,摧枯拉朽的“魔鬼式训练”是家常便饭,有一类课本甚至向学生教授一百五十种“谢谢你的来信”的拉丁文说法。莎士比亚就读的“国王新校”(King’s New School)是教堂街上的一座“知名重点学校”,据说校长的年薪是20镑——比伊顿公学校长还拿得多——学生早上六点到校,下午五点放学,中间仅有两次休息,一周放假一天。经过五六年这样的集训,按照牛津版《莎士比亚全集》序言的说法,文法学校毕业生的拉丁文修辞和文学功底要比“当今大部分古典文学专业学士学位持有者”更深更全。说莎士比亚缺乏古典素养差不多等于说他小时候是个后进生(当然,关于这一点,我们也的确举不出反面证据——就如琼森举不出正面证据)。
  但除此之外,文法学校教授的科目就屈指可数了,而莎剧又的确是包罗万象的。布莱森告诉我们,莎剧中共出现过一百八十种植物和两百个法律术语,此外,莎士比亚在医学、军事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也远胜常人。甚至有人根据《哈姆雷特》中的两句话“你可以怀疑恒星真是火焰,你可以怀疑太阳真会移转”,推演出莎翁是天文学巨擘的结论,说他是第一个质疑日心说的人——莎翁如闻悉有人这样解读他的剧本,恐怕就要哭了。不管怎么说,莎士比亚的知识面恐怕还没有丰富到令人生疑的地步,以莎剧“太博学”来断定作者另有其人,实在是 “背景歧视”。莎翁远非什么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布莱森本人就乐不可支地列出了莎剧中犯下的不少“时代错误”:古埃及人玩起了桌球;凯撒时代的罗马出现了钟;《科利奥兰纳斯》里,拉歇斯赞扬科利奥兰纳斯“是一个恰如加图理想的军人”,但加图要到三百年后才会呱呱坠地。
  “反斯特拉福派”真是一群奇怪的人。难道除了植物学家就没人能在文学作品中泼墨描写树木花卉?难道非要像琼森那样,动辄惊扰普鲁塔克、塔西坨和普林尼,才能写出了不起的剧本?莎士比亚是个做梦的人,命运给了他一种幸运,或说不幸,使他有能力将阖上眼睑时看到的幽冥的场景变得栩栩如生,使夹在剪贴本里蒙尘的糖纸小人一跃而起,伸出光亮的手臂,唱出比眼泪更轻盈、比沼泽更沉重的歌,“反斯特拉福派”却毫不看重这一切,转而追求一本无足轻重的传记,或是一本粗俗的现实主义小说。所谓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正如约翰·德莱顿(注:1631-1700,在英国被封为第一位“桂冠诗人”,是英国古典主义时期重要的批评家和戏剧家。)1668年所言:“那些指控他缺少学识的人反而给了他更高的赞誉:他的学识是天生的。”夫岂外饰,盖自然耳!
  
  ***千奇百怪的研究者***
  
  


  布莱森认为,对莎士比亚的系统批评性鉴赏始于威廉·铎德。此君原是教士出生,后来成了当时的学术泰斗,一本《莎士比亚之美》(1752年)在早期莎评界产生过相当影响。但他还有另一重身份:欺诈犯。《莎士比亚之美》出版后二十年左右,铎德背上了一屁股债,走投无路之际,他竟伪造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签名,给自己搞到了4200英镑。为此他被送上了断头台。
  真正的莎士比亚研究始于埃德蒙·马隆。这个爱尔兰律师为确定莎士比亚的直系亲属以及他生平的其他细节做了不少贡献,还曾雄心勃勃地写了《一次确定莎剧写作顺序的尝试》一书——我们实在没法对这本书抱太大的期望;马隆不仅宣布“第一对开本”的两位主编不靠谱,还斩钉截铁地从莎士比亚作品表里砍去了《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和《亨利六世》,因为它们“写得不好,我也不大喜欢。”更要命的是,在多年艰辛的学术生涯中,马隆养成了借资料不还的习惯。塞缪尔·约翰逊、多尔维奇大学校长、阿汶河畔斯特拉福的本地牧师都曾将大量珍贵的文件和教区登记册借给他作研究之用,马隆却迟迟没有物归原主的意思,以至于斯特拉福牧师不得不以法律手段威胁他。后来,多尔维奇大学总算拿回了自己的资料,却发现其中的好几处被马隆用剪刀剪掉,留作纪念了。
  和约翰·佩恩·库利尔相比,马隆相形见绌。马隆不过是间歇性手痒,库利尔则是习惯性造假。由于找不到涉及莎翁生平的原始文件,库利尔决定自力更生——造伪证以支持自己的学术观点。1859年,大英博物馆的矿物保管员以墨迹测试揭穿了库利尔的骗局,标志着司法鉴定学的诞生。
  另一位不得不提的研究者是詹姆士·奥查德·哈利威尔。此君未及弱冠就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和文物收藏者学会会员,却也是个著名的梁上君子。他曾出入剑桥的圣三一学院图书馆,盗出十七种手稿珍本——虽说当时没有电子蜂鸣器,哈利威尔仍堪称艺高胆大。他的另一大爱好是破坏公物,肆意裁剪或涂抹书页。惨遭毒手的图书不下几百种,其中包括一本《哈姆雷特》的四开本,全世界这样的四开本总共才剩两本。哈利威尔生前只是被指控,并不曾被判犯有盗窃罪,不管怎么说,他在这方面的名声如果没有赶超他在学界的名声,至少也与之齐平。
  撇开学术造诣不说,光就“身体力行”而言,比起上述几位,当代莎士比亚研究家诸如斯坦利·威尔斯、弗兰克·科尔茂德、斯蒂芬·格林布拉特还有布莱森本人的形象实在是太单薄了。
  
  ***留与后人说风流***
  
  在《莎士比亚——世界舞台》中,布莱森还为我们提供了一长串数字:莎士比亚首创了——或者说率先使用了——2035个英文词;光是早期剧本《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和《爱的徒劳》里就有140个前人闻所未闻的词语;他通过在常用词语(一般是动词)前加否定前缀“un”的办法,创造了390个新词;《牛津引语字典》中,所有用英语说出或写下的引语中有十分之一是拜莎士比亚所赐;他在作品中共有35次提到意大利,28次提到苏格兰;他曾369次提到法国,而提到英国只有243次;莎剧中充满了关于海洋的隐喻,而“水手”一次却只出现了四次,“海员”只出现了两次;他首创了千百种短语,在《哈姆雷特》的某一句中就创造了两个(“尽管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于这个旧俗,还是遵守不如不遵守好”)。
  但是布莱森很清楚,这不是阅读莎士比亚的方法。词频学和活在我们梦中,活在自己梦中的那个莎士比亚一点关系都没有。“丢开《般若》经千卷,且说风流话几条,”《莎士比亚——世界舞台》采用的主要是这一种写法,并在能够提供确凿事实的寥寥数处给出事实。
  而我更喜欢另一个人的写法。在博尔赫斯(注: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阿根廷诗人、小说家兼翻译家。)的短篇小说《莎士比亚的记忆》中,每一条意识的河流都通往莎士比亚,白天和黑夜都迂回而不间断地通往莎士比亚,感觉到这一点的人会渐渐明白,“Luna”这个词对莎士比亚来说不如“Diana”, 而“Diana”又不如那个暗淡的、显得冗长的“Moon”;一条大河侵犯自我的渺小溪流,几乎要把它淹没。
  或许传记这一体裁,终究不适合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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