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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积极推进的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下放部分矿业权审批权限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和矿业权配置效率。该厅主要做法包括:调整探矿权行政审批事项。将原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的不跨地级市的探矿权转让审批、非扩大勘查范围和不跨地级市的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新立、扩大勘查范围以及跨地级市的探矿权转让、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在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