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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土地集约化经营实施场县共建。一是代耕制,即农民把农业生产的一个环节如整地或者把田间作业从种到收的全部环节,交给农场去作业,农民按价付费;二是固定分成制,即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土地交由农场经营,农场按与地亩平均收益年初一次性付给农民,农民不用投入,不用经营,避免了风险,又可以用土地收益做资本,发展多种经营生产;三是托管制,即以村或者乡为单位,把全部土地交由农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