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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颜之乐”是宋明理学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集中体现了宋明理学家们的苦乐观。明代理学虽然是时宋代程朱理学的继承,但是在对“乐”的看法上又有所差异。与宋代程朱苦乐观相同,明代理学家们如曹端、薛瑄和胡居仁等也用“天理”来诠释“乐”,也认为“乐”是心中“纯粹天理”境界。但是由于他们比较注重人生实践。对于宋代理学家们要求“格”那无穷无尽的“天理”感到既不切实,又有脱离人生的感觉,于是明代的理学家们大都把“理”诠释为“当然”之则。故而他们心中之“乐”主要是与所当然之“理”合而为一境界中所体会到的无忧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