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所谓法律监督,就是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权的行使,确保法律实现的国家特定化的活动。而这种确保法律实现的国家特定化活动的能力,就是法律监督能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总体来说,就是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根本建设。检察机关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探讨和研究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问题。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能力建设
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这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执法观是执法活动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能力固然非常重要,没有本事,不懂法律,愿望再好也完不成法律监督任务。但是,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有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能力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挥,能力的提高才会有不尽的动力。因此,我们要按照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必须把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摆到首位。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用来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服务,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服务;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确保公正和廉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检察权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归根到底,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国家的法律监督官员,应始终树立牢固的法律监督意识。检察工作应围绕法律监督工作来开展,就是始终站在法律监督的立场依法行使检察权。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必须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来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加强法律监督能力的目的不是加强检察机关的权力,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监督的手段、监督的程序应该合乎法律的规定。只有监督者的行为是合法的,监督才具有效力。
三、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
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学习能力,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努力成为具有战略眼光、把握检察规律,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现代型领导者。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素质,保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有好的思想、好的能力、好的作风、好的形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真正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应树立"三个观念":一是务实观念,重调查研究,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和探讨切实可行的对策;二是人才观念,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真情关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三是协调观念,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职能部门的配合以及人民群众的理解,形成推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社会合力。
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素质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关键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分类培训,加大对高素质检察官的培养,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学历和素质结构,提高队伍履行职责能力。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检察纪律,健全各项队伍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树立公正执法形象,不断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要逐步实现从优待检。检察人员虽然身份特殊,可也是社会人、经济人,没有足够的保障和物质待遇支持,就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也难以充分调动发挥干警的积极性。
五、不断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职务犯罪侦查模式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入手,大胆探索,积极推进。一要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指挥和侦查协作的"侦查一体化"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侦查活动中的抗干扰能力。三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科学决策机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检察工作后勤保障机制改革,形成完善的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机制;四要坚持严格执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理念,实行人文关怀,用实践和行动诠释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和新内涵,让犯罪嫌疑人在感受到法律的铁面无私的同时,也能体味到法律的通情达理。
六、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
一方面,要提高收集、审查证据、法律适用、审查案件等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提高侦查破案、出庭公诉、审查监督等具体能力以及与各司法部门、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协调能力。一是着眼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加强审查批准逮捕和公诉工作,提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能力,重点要提高指控犯罪的能力;二是着眼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力度,提高惩治职务犯罪的能力,对基层检察院来说,最关键的还是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要着眼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以及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提高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
七、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实质上就是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办案工作中,既要严格地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等单纯业务观点,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法律和政策结合起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无论是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还是在处理涉法上访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处理结果的合法性,还要尽力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要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倾听群众呼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解决损害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重视群众来访,努力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简介:倪冬梅(1972-),上海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能力建设
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这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执法观是执法活动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能力固然非常重要,没有本事,不懂法律,愿望再好也完不成法律监督任务。但是,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有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能力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挥,能力的提高才会有不尽的动力。因此,我们要按照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必须把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摆到首位。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用来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服务,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服务;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确保公正和廉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检察权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归根到底,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国家的法律监督官员,应始终树立牢固的法律监督意识。检察工作应围绕法律监督工作来开展,就是始终站在法律监督的立场依法行使检察权。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必须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来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加强法律监督能力的目的不是加强检察机关的权力,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监督的手段、监督的程序应该合乎法律的规定。只有监督者的行为是合法的,监督才具有效力。
三、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
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学习能力,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努力成为具有战略眼光、把握检察规律,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现代型领导者。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素质,保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有好的思想、好的能力、好的作风、好的形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真正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应树立"三个观念":一是务实观念,重调查研究,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和探讨切实可行的对策;二是人才观念,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真情关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三是协调观念,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职能部门的配合以及人民群众的理解,形成推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社会合力。
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素质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关键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正规化分类培训,加大对高素质检察官的培养,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学历和素质结构,提高队伍履行职责能力。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检察纪律,健全各项队伍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树立公正执法形象,不断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要逐步实现从优待检。检察人员虽然身份特殊,可也是社会人、经济人,没有足够的保障和物质待遇支持,就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也难以充分调动发挥干警的积极性。
五、不断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职务犯罪侦查模式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入手,大胆探索,积极推进。一要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指挥和侦查协作的"侦查一体化"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侦查活动中的抗干扰能力。三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科学决策机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检察工作后勤保障机制改革,形成完善的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工作机制;四要坚持严格执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理念,实行人文关怀,用实践和行动诠释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和新内涵,让犯罪嫌疑人在感受到法律的铁面无私的同时,也能体味到法律的通情达理。
六、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
一方面,要提高收集、审查证据、法律适用、审查案件等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提高侦查破案、出庭公诉、审查监督等具体能力以及与各司法部门、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协调能力。一是着眼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加强审查批准逮捕和公诉工作,提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能力,重点要提高指控犯罪的能力;二是着眼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力度,提高惩治职务犯罪的能力,对基层检察院来说,最关键的还是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要着眼于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以及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提高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
七、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实质上就是处理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办案工作中,既要严格地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等单纯业务观点,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法律和政策结合起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无论是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还是在处理涉法上访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处理结果的合法性,还要尽力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要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倾听群众呼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解决损害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要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重视群众来访,努力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简介:倪冬梅(1972-),上海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