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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界从来都不缺诉讼。放眼望去,绝大多数大型IT企业都告过竞争对手,或者被竞争对手告过,原因无非是侵犯版权、垄断等等。
这种诉讼大都是旷日持久以年累计的,而且大多数诉讼到最后都以庭外调解而告终。比如当年Sun诉讼微软未经授权在其软件中使用Java虚拟机,在长达10年的“扯皮”之后,以微软向Sun赔偿16亿美元的调解而画上了句号。
不过,最近的一个诉讼却以法院的判决而告终。上个礼拜,美国犹他州地方法院法官Dale Kimball裁定,Unix操作系统的版权归属于Novell,而不是SCO。法官在长达102页的裁决书中称,Novell可以迫使SCO放弃针对IBM的指控。因此,该裁决可能会影响到SCO与IBM之间持续已久的侵权诉讼案。同时,业界普遍认为,这一裁决还将扫除长期以来笼罩在Linux头上的阴云。
其实,这事和IBM、Linux的关系要追溯到四五年前。2003年3月,SCO起诉IBM,称IBM将部分Unix组件用于Linux操作系统的行为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IBM赔偿10亿美元的损失。之后,SCO开始扬言要对所有使用Linux的用户提起诉讼。此举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谁都知道,Linux虽然与Unix同根,但因为其开源的特性已经让众多厂商、用户和社区爱好者喜爱有加,现在突然有人站出来说Linux侵权,很多人接受不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SCO想诉讼的范围太大,招致了太多人的愤慨,才使得法院法官将天平放在了Novell一边。反正最后的结果似乎对很多人有利——毕竟,判决Unix版权归Novell所有,Novell短时间内没有准备告其他人侵权的计划。而一旦Unix版权归了Novell,那SCO关于IBM的诉讼也自然不再成立。
其实,IT界的很多东西是无法真正追本溯源的。以Unix为例,在其核心成熟之后,很多企业都根据此核心进行了外围的开发,于是也就形成了Unix的很多版本,而且他们又都有了自己的品牌。比如IBM有AIX,Sun有Solaris等。关于Unix的版权问题,经历了复杂的多方协议和并购,早已很难说清。
归根结底,所有的诉讼都是利益之争。IT界很多说不清楚版权问题的诉讼的发起者经常是资金、实力相对弱势,或者是正在遭受同行巨大挑战的一方。诉讼方曾经拥有着强大的技术和产品,而且也曾经辉煌过。但是,时过境迁,他们当年并没有将技术变成足够的商业利益,使得这些曾经强大的技术和产品不足以支撑其今天的发展。再加上这几年来,他们没有足够的创新,不能再引领技术和产品潮流,反而被竞争对手无情地赶上。于是,他们只能从当年的辉煌中继续找寻可以发展的契机。
确实,这种很难界定版权问题的诉讼是一个打击对手的好方法,旷日持久的诉讼甚至有可能拖垮那些刚刚起步的竞争对手。但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诉讼者其实也在因为诉讼而损失了时间和机会。在任何一个诉讼案中,还有暗藏的另一个版本就是,诉讼者和被诉讼者都受到了伤害。打官司从来都是耗费精力的,而且如果被诉讼者积极应诉,这种官司往往历经的时间长度以年计。与其花功夫和别人在不知道谁有理谁没理、谁侵权谁霸道的口舌上战斗,不如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用技术、产品、实力说话更实在。
用诉讼争取自己的利益没错,但是别忘了让自己更强大,才是最大的利益。
这种诉讼大都是旷日持久以年累计的,而且大多数诉讼到最后都以庭外调解而告终。比如当年Sun诉讼微软未经授权在其软件中使用Java虚拟机,在长达10年的“扯皮”之后,以微软向Sun赔偿16亿美元的调解而画上了句号。
不过,最近的一个诉讼却以法院的判决而告终。上个礼拜,美国犹他州地方法院法官Dale Kimball裁定,Unix操作系统的版权归属于Novell,而不是SCO。法官在长达102页的裁决书中称,Novell可以迫使SCO放弃针对IBM的指控。因此,该裁决可能会影响到SCO与IBM之间持续已久的侵权诉讼案。同时,业界普遍认为,这一裁决还将扫除长期以来笼罩在Linux头上的阴云。
其实,这事和IBM、Linux的关系要追溯到四五年前。2003年3月,SCO起诉IBM,称IBM将部分Unix组件用于Linux操作系统的行为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IBM赔偿10亿美元的损失。之后,SCO开始扬言要对所有使用Linux的用户提起诉讼。此举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谁都知道,Linux虽然与Unix同根,但因为其开源的特性已经让众多厂商、用户和社区爱好者喜爱有加,现在突然有人站出来说Linux侵权,很多人接受不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SCO想诉讼的范围太大,招致了太多人的愤慨,才使得法院法官将天平放在了Novell一边。反正最后的结果似乎对很多人有利——毕竟,判决Unix版权归Novell所有,Novell短时间内没有准备告其他人侵权的计划。而一旦Unix版权归了Novell,那SCO关于IBM的诉讼也自然不再成立。
其实,IT界的很多东西是无法真正追本溯源的。以Unix为例,在其核心成熟之后,很多企业都根据此核心进行了外围的开发,于是也就形成了Unix的很多版本,而且他们又都有了自己的品牌。比如IBM有AIX,Sun有Solaris等。关于Unix的版权问题,经历了复杂的多方协议和并购,早已很难说清。
归根结底,所有的诉讼都是利益之争。IT界很多说不清楚版权问题的诉讼的发起者经常是资金、实力相对弱势,或者是正在遭受同行巨大挑战的一方。诉讼方曾经拥有着强大的技术和产品,而且也曾经辉煌过。但是,时过境迁,他们当年并没有将技术变成足够的商业利益,使得这些曾经强大的技术和产品不足以支撑其今天的发展。再加上这几年来,他们没有足够的创新,不能再引领技术和产品潮流,反而被竞争对手无情地赶上。于是,他们只能从当年的辉煌中继续找寻可以发展的契机。
确实,这种很难界定版权问题的诉讼是一个打击对手的好方法,旷日持久的诉讼甚至有可能拖垮那些刚刚起步的竞争对手。但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诉讼者其实也在因为诉讼而损失了时间和机会。在任何一个诉讼案中,还有暗藏的另一个版本就是,诉讼者和被诉讼者都受到了伤害。打官司从来都是耗费精力的,而且如果被诉讼者积极应诉,这种官司往往历经的时间长度以年计。与其花功夫和别人在不知道谁有理谁没理、谁侵权谁霸道的口舌上战斗,不如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用技术、产品、实力说话更实在。
用诉讼争取自己的利益没错,但是别忘了让自己更强大,才是最大的利益。